深圳市场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有事必应 无事不扰” 助力企业发展
读特记者 何泳
2020-03-09 19:18
收录于专题:40年

读特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深圳市政府已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2020年、2021年主要目标以及11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和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保障对企业“服务前移、贴身周到”,“有事服务、无事不扰”。

副市长黄敏全程指导《实施意见》的起草和完善,6 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集中讨论,要求以 " 先行示范 " 的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更实举措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彰显深圳典范。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起草单位,经 27 次走访调研,两轮征求意见,8 次修订完善,保证《实施意见》的科学性、实效性和操作性。

《实施意见》突出前瞻性、系统性,率先提出四个“无”的具体实施目标,即:“随机之外无检查”、“清单之外无事项”、“平台之外无运行”、“尽职之外无追责”,全方位提升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实施意见》突出完整性、规范性。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市场概念,明确适用范围和规则,覆盖部门由国务院文件规定的16个扩展至27个,将全市对各类市场参与者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全部纳入。明确除食品、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关注度高的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外,其他领域全部适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最大程度规范监管行为,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实施意见》突出信息化、智慧化,实效性、可操作性。将部门内部抽查规范和部门联合检查机制一并规制。通过“五个一”即一平台、一清单、一张表、一汇集、一公开机制,规范各行政部门的内部监管行为;通过“联合检查日”监管新模式,规范全市部门联合抽查检查。

编辑 黄泽霖

(作者:读特记者 何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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