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前要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出门及工作时,要佩戴口罩;进入雇主家门时在门外换鞋或穿上鞋套,进门后注意洗手消毒;完成家政工作后,要清理干净工作场所,搞好个人清洁后才离开岗位……3月6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印发《广东省家政服务机构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下称《指引》)。
《指引》适用于我省家政服务机构,含社区家政服务站(中心)、家政服务机构经营门店、办公场所等。
《指引》指出,家政服务机构要指派专人开展疫情及相关防控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员工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室内通风与消毒,学会正确的洗手方法,外出后洗手更衣再接触婴幼儿及老年人等服务对象,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指引》要求家政服务员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应在所属家政企业标准化服务的基础上,除做好前述要求之外,还需做好以下相关防疫工作:若条件允许,路程较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备分装瓶,带好消毒液,做好必要消毒工作;乘坐物业电梯时,采用纸巾隔开手指按动电梯按钮;进入雇主家的小区,要遵循雇主所在社区的规定;在服务期间,密切关注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若发现服务对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通知家属,并协同家属做好信息上报和就医排查等工作。
《指引》强调,家政服务员或服务客户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应立即转至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并通知家属,由家属或家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经医院排查不属于新冠肺炎的,员工应在完全恢复健康后才能复岗。员工或服务客户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家政服务机构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复岗;参与陪同护送的工作人员也应实施14天隔离观察。
见习编辑 邹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