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身在湖北达成共识,龙华法院首次完成调解书电子送达
读特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文林 侯瑞林 黄嘉家
2020-03-05 20:21

3 月 2 日,身在湖北的原被告当事人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接收了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这是龙华法院利用深圳移动微法院首次完成调解书的电子送达,既有效克服物流造成的困难,避免了交叉感染的风险,也大大提升了法院的办案效率。

▲侯瑞林法官耐心释法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

原来,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018 年 11 月,原告刘某带班与其他工人一起受雇被告姜某,从事装修工程服务。工程结束后,被告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用,剩余部分一直拖欠。后虽经劳动管理站和社区工作站从中调解,被告仍有 9900 元未支付,原告遂将其诉至法院。

经过初步审查了解后,办案法官侯瑞林发现该案不仅属于比较敏感的务工人员追讨劳务费案件,而且原告刘某与被告姜某均是湖北籍,目前都在湖北老家,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到法院参与诉讼。侯瑞林立即引导当事人注册、认证深圳移动微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

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积极沟通,原被告达成共识,姜某承担付款责任,刘某主动撤回了对其他无关被告的起诉。调解结束后,双方一致同意线上送达,在微法院平台签署调解笔录,法官助理黄嘉家在微法院平台上成功送达调解书。至此,案件顺利结案。

据介绍,与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直接送达等传统送达方式相比,短信送达、专用电子邮箱送达、微信送达等电子送达方式已成为缩短诉讼时间、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的重要手段。龙华法院将继续致力于为正义加速,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获得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和便利。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

(作者:读特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文林 侯瑞林 黄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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