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双超”案件整治集中攻坚动员会以来,罗湖法院积极响应,在强化监督管理,推进诉源治理,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齐发力。其中,综合审判庭聚焦长期未结案件,转理念、强管控、优机制,在清案基础上,防止“边清边积”,坚持提速增质,截至2021年7月12日,已实现庭室10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零的目标。
01转理念:从“清积降存”到“提质增效”
■ 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个案办理效率低下、拖沓随意,不仅将延误当事人获得救济或主张权利的时机,还会损害司法公信力,损害法院权威。对此,综合审判庭通过全庭工作会议、审判团队工作会议反复进行强调,促使各审判团队认清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和工作责任心,增强司法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审限意识和担当意识,必要时加班加点推动清积工作,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 强化主体地位,压实清理责任。综合审判庭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工作要求,强化法官的主体地位,要求各法官加强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实行繁案精办细办、简案简办快办,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清积案、办好案,不断提升审判效率。
■ 坚持清防并举,追求质效并重。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工作,并非将此类案件“一结了之”,而是要在“清”的重要基础上,将“防”形成长效机制,走出“边清边积”的怪圈。同时,也要保证案件审理质量,提速不减质,避免因“突击结案”导致重效率而轻质量。
02强管控:从“源头治理”到“逐案击破”
■ 认真摸底排查,拟定清理方案。对于一年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建立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台账,由庭长亲自督办,逐案排查、分析未结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破解难点堵点,限期审理结案。各团队建立六个月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台账,每日通报,明确案件审理进度、预计结案时间等情况,激发全庭法官的办案动力。
■ 逐案分析研判,集中力量清理。针对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综合审判庭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由承办法官逐案汇报未结原因,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计划、一案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定结案时间、定清理方案、定督办领导”(合议庭的案件由团队审判长负责,审判长的案件由庭长负责)的“三定”方案,区分案件情况确定处理意见。对于审判人员畏难、不敢定性下判的案件,要求其及时提交全庭法官会议讨论,尽快裁判结案;对于中止事由消失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立即恢复案件审理,并限期结案;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须与相关部门协调的案件,要求尽快会商,加大协调力度,并限期结案。
■ 主动释明引导,推动调撤审结。对于涉及合伙纠纷、相邻权纠纷、医疗损害赔偿及工程款纠纷的案件,综合审判庭要求助理在收案后第一时间了解当事人是否存在审计、评估、鉴定的需求,并在庭前组织证据交换、调解及现场勘查,避免因临时的评估鉴定要求等而导致程序拖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往往是长期未结案件的高发领域。对于该类案件,综合审判庭立足加大调解力度,由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原告起诉的真正意图、双方矛盾纠纷的根源,尽量推动案件实现调撤结案。
■ 巧用智慧手段,消除客观障碍。充分利用“统一送达平台”、“微法院送达”,提高送达、调解、庭审效率;利用微法院或第三方远程法院开庭,消除涉刑、涉疫、涉外等客观因素对案件进度的影响。今年,综合审判庭通过电子送达平台、在线庭审平台对身处境外、疫区、偏远地区的当事人进行有效送达和庭审,有效防止了近二十个案件转化为长期未结案件。
03优机制:从“专项清理”到“常抓长治”
■ 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司法能力。面对新时期新变化带来的新型的复杂、疑难案件,审判人员应注重业务学习,及时更新法律知识。综合审判庭通过内部研讨、交流等方式,着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审判团队的整体素质,提高应对新时期新变化带来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多元化需求。2021年期间,综合审判庭每周召开全庭法官会议,截止今年6月30日止,已累计召开会议二十余次,重点解决长期未结案件疑难,并为承办法官提出可借鉴的清案措施,为共计30余个案件提供借鉴和启迪。
■ 加强流程控制,及时预警督办。督促各法官助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本院相关规章制度对案件送达、排期、保全等流程时限节点推进庭前程序,确保案件及时有效审理。针对审限预警的个案建立管理台账,逐案督办,确保案件及时有效审结,从而突破以往单一的“事后救济”模式,转向防患于未然的“源头治理”,争取将长期未结案件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 严格审限审批,促进繁简分流。综合审判庭加强对扣除延长审限、中止审理的审批把关,每月进行审限排查,督促法官提高办案效率,做到应结尽结,收结平衡,促使全年收结案实现良性循环。同时,进一步提高简易程序适用比例,尽量简化办案程序,尽可能立即开庭、一次审结,当庭宣判,努力缩短办案周期,缓解办案压力,严防新积案件的再次发生。
■ 完善督导帮扶,调度协调解决。针对部分法官积案较多的,综合审判庭严格执行帮扶措施,逐案定措施,定包案人员、结案时限,做到一案一策,若原承办法官的确无法按期办结的,坚决移交相关案件给其他法官,加快积案清理。今年,综合审判庭针对个别法官结案效率较低的情况,加强统筹安排,将十余宗积案调整为其他法官审理,积案得到及时处理,效果良好。
■ 倡导加班加点,建立激励机制。综合审判庭强调全庭干警应加强团队意识,敢于担当,号召全庭干警主动加班加点,齐心聚力完成结案任务。今年上半年,综合审判庭每天晚上均有干警自觉加班清案,双休日有三分之一以上干警加班清案。同时,综合审判庭把清积案情况作为推荐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将清积案情况与年休假相结合,明确对于清积案不达要求的干警,不考虑批准年休假,从而进一步激发工作动力。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法院)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谭凤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