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预计将减免企业社保费超过1200亿元

读特记者 李明
2020-02-28 23:49
摘要

2月28日,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第三十四场新闻发布会获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制定《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对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免、减、延、缓、保五大方面。

省社保局局长阙广长介绍,免,是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今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养老、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减,是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今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符合条件的地区减半征收2月1日至6月30日的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延,是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可以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疫情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的缴费部分也可以同时延期缴纳;缓,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的执行期为2020年内;保,就是要确保参保人待遇按期足额发放,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单位免、减、延缴的影响。为了方便企业实施免、减、延缴政策,采取免填单、免申请自动享受的方式,同时推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等措施。

阙广长提到,上述减免政策的对象范围是以办理参保缴费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也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据悉,我省这次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充分考虑了我省社会保险制度运行和基金结余情况,总体上我省社保基金支撑能力较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完全在社保基金承受能力之内,减免政策实施后仍然能够保障社保制度的正常运行,确保各项社保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受惠面广、减负力度大,惠及参保企业约270万家,预计将减免的企业社保费超过1200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就有770多亿元,医保、失业和工伤也分别减免422亿元、18亿元和10.6亿元。

阙广长指出,中小微企业占我省企业总数的99%以上,这次国家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就是要纾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受到的疫情冲击,帮助中小微企业提高抵御疫情影响的能力。我省《实施意见》明确要按照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长时限,也就是中小微企业免征五个月的社保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三个月的社保费。政策实施后,我们省免征的中小微企业在养老、工伤、失业三个险种的社保费可以达到748亿元,占这三个保险减免总额的93.4%。“这个力度是非常大的,我们也对一些中小微企业进行了测算,比如对约700多人的小型制造型企业做了一个测算,大概这个企业就可以享受减免200多万元。”

同时,我省已经实施了企业延期缴纳社保费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办补缴的政策,可以减轻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据我们预测,按照这个延缴政策,中小微企业延缴的资金量可以达到435亿元。“阙广长说。

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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