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2月26日发布《深圳市业主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共有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大会可以在一定金额范围内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开户单位应当公开共有资金账户基本信息及交易明细等。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开设一个业主共有资金账户
在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的管理方面,该管理办法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开设一个业主共有资金账户。
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分为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和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是指业主大会在取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后,在数据共享银行开设的账户;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是指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数据共享银行开设的,或者业主大会委托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数据共享银行开设的账户。
该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开设后十五日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注销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并将业主共有资金转入基本账户。
经业主大会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开设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的,在账户开设后十五日内,业主大会应当注销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并将共有资金转入共管账户。
业主大会已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决定委托新物业服务企业开设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账户开设后十五日内将业主共有资金转入新账户。
业主大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开设业主共有资金账户时,应当签订补充协议,与数据共享银行书面约定账户信息的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以及大额资金转账监管方式等。
开户单位应当在业主共有资金信息公开平台上向全体业主按T+1日公开共有资金账户基本信息及交易明细。
业主大会不得决定向业主分配共有资金的收益
在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方面,该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大会不得决定向业主分配共有资金的收益。业主共有资金归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共有,禁止任何单位、个人非法侵占、处分或者挪作他用。
开户单位可以在开设账户时与数据共享银行在账户信息公开协议中约定对业主共有资金监管的服务内容。
开户单位对单笔金额高于10万元的支出,应当提前五天在物业管理区域和业主共有资金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资金支出的需求。
开户单位应当每月与数据共享银行核对共有资金账目,并按季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和业主共有资金信息公开平台上参照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发布的会计核算手册公示相关共有资金账目信息。
业主对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有监督权
在业主共有资金的管理方面,该管理办法规定,由开户单位对共有资金进行管理。
业主大会决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共有物业和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办法的,由业主委员会参照住房和建设部门发布的示范文本拟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共有物业和业主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可以在一定金额范围内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对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提议和制定使用方案,并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业主大会应综合考虑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实际工作等因素决定给予委员津贴的,由业主大会从共有资金中列支。业主委员会委员每月的津贴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业主大会应当根据《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决定给予执行秘书与财务人员的薪酬,相关费用由业主大会从业主共有资金中列支。
业主对共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有异议的,应当先向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监事、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提出异议,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监事、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五日内向业主书面答复。对大额转账异议成立的应当停止转账。
编辑 许舜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