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企业复工复产员工交通费政策,企业包专车等补助三分之二

读特记者 刘秋伟
2020-02-27 15:40
摘要

为了全力暖企助企,东莞市出台企业复工复产员工交通费政策,对补助对象、标准及相关要求等,都作了说明。

为了全力暖企助企,东莞市出台企业复工复产员工交通费政策,对补助对象、标准及相关要求等,都作了说明。

2月27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进行解读。

补助对象为:以包专车(不含核定载9人及以下的小型客车)、专列或专机的形式接回疫情高发地区除外的员工或新招员工的企业,接回员工需与东莞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社会保险(延缴期间,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即可); 重点企业的核心员工和技术骨干从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回莞就业,个人自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返程基础费用(不包括飞机头等舱、商务舱、高铁软卧等),由企业统一代为申请。

补助标准为:企业包专车、专列或专机发生费用的三分之二,其中包专车需遵守相关规定,企业承担部分的返程路费依据合法扣税凭证可抵扣增值税;重点企业的核心员工和技术骨干回莞,个人自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返程基础费用全额补助(不包括飞机头等舱、商务舱、高铁软卧等)。

据了解,企业采用包专车、专列接回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返岗,要根据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下发的《东莞市外来务工人员返岗包车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指引》,落实“一车一方案”“一车一目的地”的运输模式;在实施包专车、专列或专机前,需向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交《复工复产员工交通费补助报备表》、《企业接回员工花名册》,其中包专车的,每车接回员工数不低于汽车核定载人数的40%;企业申请补助时,每车接回员工的在莞参保人数不得低于核定载人数40%;自《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推动员工早日返岗和企业复工达产的若干措施》(东府办〔2020〕11号)发布之日起(即2020年2月20日,含当日)至2月26日期间,企业已接回员工返岗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在2020年3月10日前补办相关手续。

申报材料主要有:

1.复工复产员工交通费补助报备表(企业采取包专车、专列或专机才需要提供);

2.企业接回员工花名册;

3.复工复产员工交通费补助申请表;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重点企业核心员工和技术骨干回莞须提供);

5.发生费用的税务票据(票据发生日期可顺延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的一个月内);

6.包专车的提供包车合同(或协议),包专列或专机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补助期限为:本交通费补助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1个月。接收补助申请的最后时限为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

申请补助程序

编辑 周宏博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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