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2月26日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出台《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校(园)长线上培训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各地、各有关高校要结合当地疫情情况,组织教师在线开展卫生防疫、心理健康、线上教学组织实施、教研科研等培
训课程。
文件指出,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培训应着眼于帮助教师解决在线教学技术难题,服务于教师提升在线教学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与水平,为保证在线课程教学质
量提供有力支撑。
各地、各有关高校要结合当地疫情情况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管理,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线下集中培训研修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年度教师培
训工作规划,以急需、实用、有效为原则,在线开展卫生防疫、心理健康、线上教学组织实施、教研科研等培训课程,通过科学统筹,做到疫情期间的线上培
训与开学后线下集中研修合理有效衔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2019年度尚未完成或需要2020年延续实施的培训项目,各地可结合实际需
要和现有条件,有针对性地转为线上培训。
各地市、县(市、区)要依托本级教师发展中心,加快完善网上研修平台的建设,强化平台深度交流功能,方便教师在线研讨、互动交流,增强教师参与线上培
训的积极性。未建成教师发展中心的地市、县(市、区),可根据教师培训工作实际,遵照规定加强审核,严格选择功能完善、资源优质、成效突出的网络研修
服务支持机构,以资源推送、网上诊断和在线答疑等形式组织教师进行线上培训。各有关高校和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要以此为契机,加快线上研修平台功
能的完善,为区域教师线上研修做好服务保障,确保线上培训质量。
各地、各有关高校可采取自主开发、合作建设、购买引进等方式,整合符合教师培训实际需求的高质量课程资源,建立区域教师培训资源库,为后续教师研修
工作提供资源支持。在线研修课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谁开发,谁提供,谁负责,分级审核。
教师通过线上学习等方式参加的在线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研修,按“谁主办、谁审核”的原则进行学时审核登记,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并可计入中小学
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学时。
编辑 程思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