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首宗涉疫情刑事案公开开庭审理
​读特记者 伊宵鸿
2020-02-25 16:10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等防护用品成了稀缺品,有人竟然打起了口罩行骗的主意。2 月 24 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涉防疫物资的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1 月 28 日,被告人苏某在不具备口罩供货条件的情况下,在微信群内发布消息谎称有 N95 等口罩销售。在收到被害人杜某、周某、陈某购买口罩的微信转账付款后,苏某编造谎言称已经发货,后微信屏蔽被害人。1 月 28 日至 29 日,苏某共诈骗三名被害人金额共计约 4000 元。

据悉,该案由坪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段伟担任审判长,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坪山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为做好庭审过程疫情防控工作,该案采取视频开庭方式进行审理,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进行宣判。

"在全民共同抗击疫情的紧要关头,任何人抱着贪财的侥幸心理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行为,必将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坪山法院办案法官同时提醒各位市民,购买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时,切记要通过正规官方渠道、网购平台、药店购买,不要轻信"特殊渠道" "延迟发货"等套路,在付款之前一定要仔细核实对方商户的真实性和销售记录。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者可能被骗的情形,请立即联系警方处理。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庄思嘉

(作者:​读特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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