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确诊患者不如实提供个人轨迹等被立案调查!
读特记者 刘秋伟
2020-02-15 16:42

2月15日,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月12日,东城街道一新冠肺炎患者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东城公安分局依法立案调查。

通报称,曾某(男63岁)1月23日从疫情发生地自驾车回到东城,2月3日被送至市第九人民医院强制隔离治疗,2月12日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在此期间,曾某拒不接受隔离观查,拒不配合疾控、公安部门的问讯调查,且不如实提供近期个人活动轨迹及与疫情发生地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目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警方提醒: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拒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及镇街、村(社区)等采取体温检测、强制隔离或医学观察、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环境卫生整治和病菌消杀等防控措施,不听劝告的;故意隐匿、瞒报本人或亲属疫情发生地出行史、涉疫行程以及与疫情发生地人员接触史等信息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现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我们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报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程和密切接触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

编辑 周宏博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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