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下午,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该决定从2月11日起施行,为深圳疫情防控提供应急、及时、有效的法治支撑。作为特殊时期的紧急立法,此次决定的终止日期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另行公布。
记者注意到,此次决定禁止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经营活动,要求全面推行肉品冷链销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要求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当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的有关决定或者命令,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其他医用物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及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干扰医疗机构工作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为保证捐赠款物使用的透明,决定明确“受赠单位应当向社会公示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发放情况,确保接收、支出、使用及其监督全过程公开、透明、高效、有序。”
决定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控制为由拒绝和歧视疫情相关人员”。在个人隐私保护方面,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谁掌握、谁管理;谁泄露,谁担责”的原则,加强疫情相关人员信息管理。因疫情防控需要通报相关人员个人信息的,对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个人隐私信息应当进行加密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索取、传播、发布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疫情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将疫情相关人员信息用于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用途。”
决定还授权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可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隔离观察、物资保障、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等方面,依法采取临时应急处置措施。
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文:
http://www.szrd.gov.cn/szrd_zyfb/szrd_zyfb_cwhgb/202002/t20200211_19008375.htm
编辑 周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