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仲裁工作及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二)

读特记者 戚金城
2020-02-07 17:23
摘要

2020年2月16日24时前暂停现场办公,此期间深交所办公区、中民时代广场办公区暂时关闭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广东省、深圳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更好地保障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仲裁工作及相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记者2月7日获悉,深圳国际仲裁院就疫情防控期间仲裁工作和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该院已于2020年2月3日正式恢复工作,但2020年2月16日24时前暂停现场办公,此期间深交所办公区、中民时代广场办公区暂时关闭。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可以通过工作人员电话、电子邮箱联系网上立案、远程开庭等事宜。

相关链接: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布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仲裁工作相关提示

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记者 戚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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