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三人传谣被处罚
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傅灿 文/图
2020-02-03 22:07

2020年2月1日,惠阳警方接到惠阳区秋长街道秋南某厂报警称,一名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工作群散播疫情谣言“厂内已有员工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该消息经微信群传播后在厂内影响相当恶劣,并造成部分员工恐慌,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为维护疫情时期辖区稳定,并及时遏制谣言蔓延,惠阳警方接报后高度重视,秋南派出所立即根据厂方提供线索,迅速抓获嫌疑人苏某(男,35岁,广西人)、邱某(男,28岁,陕西人)、段某(女,23岁,贵州人)。

经查,嫌疑人苏某、邱某、段某均系道听途说后,为博人眼球,编造、散布谣言,制造恐慌。目前,嫌疑人苏某、邱某、段某对其以谎报疫情、散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段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五日,苏某、邱某处行政罚款二百元,并令三人写悔过书。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傅灿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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