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法院采用“新付款模式”集中向900余名投资人发放千万余元执行案款

2021-06-23 14:00
摘要

罗湖法院近期推出了“新付款模式”,优化了执行款项的划付流程,并迅速开展了执行、查扣款物发放行动,向当事人及时发放了千万余元执行案款。

在罗湖法院执结的部分案件当中,由于案件标的较小的,部分当事人便常常因为路途遥远、程序繁琐等原因不能及时前来法院领取执行款项,导致了执行案款积压。例如,在被执行人安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案涉投资人数便已达2万余人,其中不少当事人案件标的较小,不能及时前来法院领取执行款项。

为此,罗湖法院近期推出了“新付款模式”,优化了执行款项的划付流程,并迅速开展了执行、查扣款物发放行动,向当事人及时发放了千万余元执行案款。

案情概要

被执行人安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案涉投资人数达2万余人,共吸收存款合计将近人民币3亿元。罗湖法院在执行阶段已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要求投资人在公告期内及时申报实际损失。公告期结束后,共有3000余名投资人向法院进行申报。截止执行、查扣款物发放行动前,还有900余名投资人未办理领款手续。

为充分保障投资人权益,做到退赔工作公开公正,罗湖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资金往来进行审计,最终确定了退赔金额与名单。

为尽快向符合条件的900余名投资人兑付执行案款,罗湖法院认真研究制定了执行、查扣款物发放行动计划,执行法官及助理加班加点完成了付款信息核对、收款信息录入、付款审批等准备工作。目前,前述900余名投资人已经全部收到退赔款项,共计约1010万元。

此次执行、查扣款物发放行动是立足执行实际,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切实推动解决了当事人急难愁盼的问题。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编辑 昌慧 审核 汪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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