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放在那又不会碰你,是你自己去碰它,我能有什么办法?”超市店长余某龙大声质问卢先生,因为他觉得卢先生就是过来找茬的。
1月3日12时58分许,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西乡派出所接到卢先生报警,称其在超市因为一个榴莲跟店长余某龙发生口角,对方还动了手。
据了解,家住宝安的卢先生经常在西乡街道龙珠社区某超市购物,这天他又来店里买东西时,刚一进门,就被店门口摆放的榴莲刮破了衣服。一时气不过的卢先生,怒火中烧,冲进店里就找店长理论,说榴莲的摆放位置有问题,很容易刮到人。
店长余某龙则认为卢先生是无中生事,便跟卢先生争吵起来,还出手打了卢先生。
接报后,西乡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当场将余某龙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法医鉴定,卢先生的伤情达轻伤二级。目前,余某龙已被宝安警方刑事拘留。
宝安警方提醒,生活中遇到纠纷,应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切不可一时冲动动手伤人。一旦违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编辑 张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