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环境信用评级:评定企业绿色通行or红牌警告?
深圳司法
2019-12-17 14:33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深圳市企业诚信意识,规范排污企业环保信用管理。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深圳市环保监管工作实际,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深圳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企业划分为4个等级

深圳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象为重点排污单位,评价内容分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四个方面,包含污染物排放、开发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管理等21项指标。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周期原则上为一年,评价期间为上一年度。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表示。

在完成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评定结果,并推送至深圳市银保监局,实施部门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例如对环保诚信企业(绿牌),可以采取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他资金补助、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等激励性措施。对于环保不良企业(红牌)则采取加大执法监察频次、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等惩戒性措施。

促进企业从"要我守法"变为"我要守法"

2019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全市940家重点排污单位2018年度的环境信用等级进行了评价,一共评出7家环保诚信企业(绿牌),812家环保良好企业(蓝牌),91家环保警示企业(黄牌),30家环保不良企业(红牌),40家不参评企业(搬迁、关停)。2019年至今已向深圳市银保监局报送环境信用评定结果及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共2375条,有76家企业因信用问题被冻结银行贷款,涉及金额3.1亿元。上述企业均进行了积极整改,并向深圳市银保监局申请变更环保征信信息。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有力促进了企业从消极治理、被动应付向重视环保、主动治理转变,让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更加落实,守法更自觉。通过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越来越多的深圳企业从被动的"要我守法"变为积极主动的"我要守法",激发了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的内生动力,有效地提高了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效率,让政府与企业携手共同为建设美丽深圳贡献力量。

下一步,深圳将会健全污染源信用评价和管理制度,合理调整评价指标,扩大信用评价覆盖面。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落实多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并规范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工作。

编辑 廖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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