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汕头公安机关出台十条措施

读特记者 吴绪山 通讯员 汕公宣 文/图
2019-12-12 18:20
摘要

今年以来,汕头全市公安机关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09宗,破案123宗;刑拘嫌疑人378名,逮捕218名,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汕头市公安局12日举行“汕头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打击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汕头市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多举措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近期出台了《汕头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十条措施》,明确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涉企接处警、维护企业有序经营、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涉企追赃挽损、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等多方面的职责,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举措、加大力度,全力支持服务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据介绍,民营经济是汕头市重要的经济主体,在稳增长、促创新、惠民生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社会贡献大。作为维护和保障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能部门,公安机关有责任保障好、服务好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出台相关措施也彰显了公安机关的政治担当。

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汕头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损害商业信誉、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拉起民营企业预防被刑事侵害的保护天网,创造公平公正的生产经营环境。今年以来汕头市共查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48起。

针对企业被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较多的情况,汕头市公安局和本地著名企业通过建立警企协作机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绿色渠道”,相互指定联络员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工作措施,同时对重点企业的报案,实行查处情况反馈机制,在案件办理主要阶段及时向企业通报案情,及时提出预警防范对策和建议。今年以来,汕头全市公安机关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09宗,破案123宗;刑拘嫌疑人378名,逮捕218名,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严格规范公安执法活动。今年以来,汕头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开展重点执法问题巡查监督活动,对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非法经营三类重点案件进行清理,分类处置,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产权保护的执法问题,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办理各类涉民营企业案件过程中,公安部门较好的处理了依法办案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之间的关系,对涉及民营企业违法犯罪的案件,实际经营者如果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同时认罪态度好,不存在应当羁押等社会危险性情节的,尽量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最大程度减少、避免办案活动对经营者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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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汕头市一知名玩具上市公司到澄海公安分局报案称:其自主创作的动漫作品在市场上被大量假冒销售。汕头市公安机关迅速组织专案侦查,并于2019年6月12日在中山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展开收网行动,一举在中山市三乡镇捣毁了制假窝点4个,查获各类假冒玩具产品16万只,印刷品共15万个,制假模具一大批,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抓获制售假犯罪嫌疑人11名。

见习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记者 吴绪山 通讯员 汕公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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