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院喊话:被执行人请如实申报财产!
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钟紫薇
2019-11-27 19:40

“限本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如实申报财产情况,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申报、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11月27日,东莞市第三法院发布公告,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据悉,该院将从12月起掀起“执行风暴”,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让胜诉当事人过个舒心年、幸福年。

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阮耀辉介绍,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该院将针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涉民生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阮耀辉表示,要坚持涉民生案件“五优先”原则,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指定立案窗口对涉民生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立案,同时,法院将对该类案件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坚持快速处理和效率优先,做到快立、快审、快执。

要用足用尽用活措施发起执行攻势,充分利用各种方式,以最快的速度全面调查、核实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对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安排人员快速控制、变现,其中,可供执行财产易于变现的,在一个月内执结完毕。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消费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被执行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要强化信用惩戒,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利用辖区镇街电视媒体、报纸、公众广场大型LED显示屏等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执行和解优势,引入第三方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多手段促进案件快速执结。

为困境中的申请执行人雪中送炭

阮耀辉表示,将组织执行力量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主动出击处理一批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案件,同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直播或全程跟踪报道,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广泛传播,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营造诚信守法氛围。

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法院已穷尽措施但仍不能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法院将及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并充分利用“保险+救助”机制,通过以执行救助金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保险金的方式,缓解司法救助“僧多粥少”资金缺口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力度,为困境中的申请执行人雪中送炭。

“涉民生案件执行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年关临近,该类案件将进入高峰期,法院将秉持想困难群众之所想、急困难群众之所急的理念,统筹协调、延伸服务、依法快速办理,确保本次执行攻坚取得实效。”阮耀辉表示。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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