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考试,总有一小部分人动歪脑筋,企图通过找“枪手”替考。自以为只是件小事,最终却付出惨重代价。近日,在“2019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光明中学考场,监考人员发现现场疑似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情况。最终,嫌疑人邓某、周某均因涉嫌代替考试罪,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光明警方接到熊女士报警称,其在光明中学参加“2019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考工作时,发现有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接报后,光明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嫌疑人邓某、周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嫌疑人邓某(女,34岁)、周某(女,35岁)对其涉嫌代替考试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嫌疑人邓某交代,因工作需要,其报名了2019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临考之际,邓某想到其报考的科目已挂科多次,这已是最后一次考试机会,并且因复习不到位,通过这次考试的可能性很小。此时,邓某想到同事周某在校时学习成绩优秀,且有考试通过的经验,便提出请周某帮忙替考,并承诺给予“辛苦费”。一开始,周某全然拒绝,但在邓某多次乞求帮忙后,周某最终决定无偿帮忙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当天,周某心情忐忑拿着邓某的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替考,顺利完成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科目考试。第二天上午,周某再次拿着邓某的身份证、准考证来到了考场。但让周某没想到的是,开考铃声一响,自己还没来得及做题,现场监考老师就已经发现自己与准考证上的照片不一致,进而报了警。
目前,嫌疑人邓某、周某均因涉嫌代替考试罪,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 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