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才居有其屋!深圳拿出居住用地供应的60%

记者 徐强
2016-09-30 03:48
摘要

9月29日,市规划国土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表示,该委将通过加强城市更新配套保障房建设、加大人才安居用地供应等措施,加快落实人才住房制度,力求一定程度上缓解住房供求矛盾。

9月29日,市规划国土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表示,该委将通过加强城市更新配套保障房建设、加大人才安居用地供应等措施,加快落实人才住房制度,力求一定程度上缓解住房供求矛盾。

去年以来,深圳房价一路高涨,引发各界对“深圳高房价如何留住人才”的热议。市委、市政府对房价问题高度重视,今年7月30日印发了《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解决人才对住房的后顾之忧。9月21日,市政府举行《若干措施》情况介绍会透露,“十三五”期间,深圳新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共4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

市规划国土委房地产业处负责人表示,在加快推进房地产供应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深圳正通过建设“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建设,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执行政策过程中,该委将优先落实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并确保优先落地。在每年新增供应的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将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60%。同时,探索利用征地返还地、非农建设用地合作建设人才住房。人才住房建设用地尽量提高开发强度,在片区配套能力支撑的前提下,取容积率上限。

在利用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人才住房方面,市规划国土委将进一步提高城市更新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比例,其中城中村改造项目、改造后包含商务公寓的城市更新项目,基准配建比例不低于15%;旧工业区、仓储区或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为住宅的,基准配建比例不低于30%。鼓励位于成片产业园区范围之外的上层次规划为工业用地、满足一定区位条件及用地规模的旧工业区,在公共配套条件支撑的情况下调整用地规划功能,建设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其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65%。

编辑 波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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