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万视频流量是刷出来的?一文化传播公司旗下账号被指刷流量
深圳晚报
2019-10-19 09:08

17日,一条标题为《一场新媒体巨头导演的“僵尸舞台剧”,真实还原现场,导火线:一条一夜爆红的视频,我们流量却为0!》的微信推文刷屏了朋友圈,并引起了网络热议。

微信推文吐槽:爆款推文转化率几乎为0

10月14日16时14分,微信公众号“创业途中的奇闻趣事”发布的该条推文近几天在微信朋友圈被广泛转载。记者发现,这是该公号的第一条推文,阅读量已达到10万+。

该推文的作者自称是一名深圳创业青年,推文内容显示,该创业者与微博流量头部机构深圳市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通过后者旗下博主“张雨晗YuHan”账号进行产品推广,设计了微博平台话题推广方案。9月27日晚,微博发出后,初步效果良好。用时49分钟观看量达12.1万,有几百条评论,几千条赞,一百多次转发。最终视频流量达到350万,已经算是爆款级视频。

但在推广过程中,该创业者发现,虽然推广微博上的播放量和用户评论中涉及的购买信息不断增加,但其电商后台流量近乎为0,而成交数也为0。其称,经对比后发现,这几百万的流量几乎全是刷量刷出来的。在与传媒公司沟通未果后,才选择通过公众号披露此事。

截图源于“创业途中的奇闻趣事”微信公号

17日,“创业途中的奇闻趣事”再度发文称,其账号被投诉内容侵权,投诉人为深圳市蜂某文创发展有限公司。18日,再度更新发文《大家久等了!微博“僵尸舞台剧”续集来了!》,该文作者回答了许多热议观点问题。

传媒公司:该公号恶意捏造不实言论

记者通过天眼查数据获悉,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蜂某传媒公司旗下的一个子公司。官方介绍其是国内领先的数字化互动传媒创意公司,为客户提供整合营销策略支持及品牌影响力传播服务。公司成立于2014年,拥有近百位网络红人、自媒体等独家一手资源及独立的影视创作团队,注重网络文学的原创生态,专注于新媒体内容原创及IP孵化。

17日中午,深圳市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严正声明。声明指出,深圳市某苏科技有限公司关联的微信公众号“创业途中的奇闻趣事”发布的推文恶意捏造不实言论,严重侵害公司名誉,使公司的声誉和商誉均受到严重影响,已构成诽谤。该声明还透露,双方于2019年9月18日签订了《微博信息服务协议》,合作款项47500元,其中包含直接费用微任务成本3070元,拍摄制作及内容原创成本28500元,但并未承诺保证任何关于转化率的问题。

截图源于“蜂群文化”微信公号

微博官方:已暂停账号商业接单

17日11时39分,微博官方对此事作出回应,公开表示“张雨晗YuHan”账号在微博平台原发推广该条商业内容的报价为3070元,在接到反馈后已经暂停“张雨晗YuHan”账号的商业接单功能,经该账号所在的MCN公司(内容创作机构)反馈,他们收取了客户视频制作费用,但金额与上述公众号内容说明的有较大差距。

截图源于微博官方

此外,微博披露多项打击各类刷数据行为的进展。2019年上半年,微博协同警方破获了一起网络水军非法获利案件;7月到9月,微博累计关闭以发布垃圾信息为目的的账号123.4万个,禁言以发布垃圾信息为目的的账号16746个。

律师说法:重点在于合同约定的内容

对此,广东瑞霆律师所合伙人律师穆宇对深晚记者表示,如果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约定的合同条款只是视频制作和进行投放,并且在投放过程中利用刷数据、刷评论等手段以达到引起市场聚焦等宣传方式,需要关注以下合同履行的关键内容,从而确定本次事件的权责:1.是否属于行业标准或者惯例方式;2.是否存在不实和涉嫌造假的不当手段;3.是否存在关于制作和投放效果与市场收益转化率的约定;4.是否存在与市场销售预期不符的约定或免责条款。至于客户在网络上对蜂某传媒公开言论,应遵从如实和客观陈述,避免触及其他法律关系和造成不利影响。

网友热议

@谢_ZX:哈哈,基本肯定是在刷流量,因为去年刚好经历了高度雷同的事情,而推广公司的相关解释也跟这家差不多。血的教训,一笑置之,当成一个行业生态就好。

@effervescense-:蜂某传媒最大的问题,就是打了“擦边球”,从合同上来说蜂某传媒一点错误没有,根本没有保证转化率。但是没有否定刷单,大V零转化,这都是用户看到的事实,在客户心中会永远留下诚信问题,因小失大。

@双鱼原号炸了:客户买推广,是看中博主的粉丝群还有转赞评等,结果发现博主的粉丝是假的,转赞评也是假的播放量也是假的,这不是能不能达到转化率的问题,而是推广的博主用假的推广糊弄人呀。

编辑 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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