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东北特钢原董事长赵明远决定逮捕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
2019-09-02 17:58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9月2日消息,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明远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于2019年8月21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9月2日依法对赵明远决定逮捕。


赵明远简历

赵明远,男,汉族,1952年11月出生,内蒙古卓资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1969.12--1978.05 大连钢厂水汽车间工人、党支部副书记、机动科党总支副书记

1978.05--1988.12 大连钢厂团委副书记、书记,机动处铸造车间党支部书记(其间:1981.05--1983.05大连管理干部学院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88.12--1992.11 大连钢厂供应处处长

1992.11--1995.07 大连钢厂副总经济师、供应处处长

1995.07--1996.03 大连钢厂副厂长

1996.03--1996.09 大连钢厂厂长

1996.09--1999.10 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99.10--2000.04 大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0.04--2002.01 大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02.01--2002.12 大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抚顺特殊钢(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2.12--2003.11 辽宁特殊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03.11--2004.08 辽宁特殊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兼北满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04.08--2004.09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4.09--2005.03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北满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05.03--2015.04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北满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抚顺特殊钢(集团)公司董事长

2016.02 退休

编辑 刘桂瑶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