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章立制”打造政法工作样板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文/图
2021-06-04 10:37
摘要

东莞市委教育整顿办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长效工作机制的工作方案》,为全市政法各单位开展机制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制度对于政法队伍的建设来说,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整顿总结提升环节“建章立制”要求,东莞市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长效机制建设,在广东省驻点指导组的强力指导下,自4月中下旬提前谋划部署相关工作以来,各项进展符合预期。

东莞市高度重视长效机制建设,不仅将其视为教育整顿工作重要规定动作,更将其作为推动东莞政法工作创新发展、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来抓好抓实抓出成效。4月25日,东莞市委教育整顿办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长效工作机制的工作方案》,为全市政法各单位开展机制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方案》明确市直政法各单位和各协同单位要高度重视,聚焦东莞市具体情况,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明晰聚焦内容、存在问题,按照教育整顿工作时间节点,提前谋划,主动加压推进,迅速健全完善政法队伍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形成可供全省参考示范的制度成果。

根据有关工作指引和东莞实际,东莞市组建四个小组,分别开展四项工作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工作。四项机制权责明确、内容清晰。政法队伍正风肃纪长效机制重点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监督,加强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等机制建设,尤其是抓住政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和“灯下黑”问题,构建符合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体现政法队伍新特点的纪律条令体系。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重点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完善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为执法司法权力规范运行铺设完备的“制度轨道”。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重点围绕健全政法干警素质能力培养机制,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坚持政治建警、科学育警、文化育警,最大限度激发干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政法干部交流轮岗任用机制重点研究建立完善政法干警交流轮岗、提拔任用机制、从优待警机制,激发活力、防范化解司法腐败风险,让政法干警更有获得感、归属感、自豪感。

目前,四项机制的研究建设正在有序地进行,东莞市各政法单位坚持立行立改,修订、出台了《东莞市政法干警家属禁业清单》等46项制度,针对在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发现的机制问题进行梳理,不断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接下来,东莞将从目前梳理已有的机制及根据教育整顿部署亟需建立健全的机制上,列出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清单,明确工作分工和时限,尽早修订完善,并积极推动机制出台,为东莞市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为全省乃至全国政法工作的发展提供鲜活东莞经验,为东莞教育整顿“走在前列 做出示范”提供现实样板。

(原题《专治“灯下黑”!东莞市“建章立制”打造政法工作样板》)

编辑 特区报-秦天审读 刘春生审核 编辑-郑蔚珩(客户端),特区报-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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