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对优质项目的吸引力,招引更多符合产业发展导向、投资规模大、产出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优质产业项目落户,助推城市品质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突围赶超,东莞市道滘镇出台《道滘镇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将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
《道滘镇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奖励对象为从事产业园区运营的综合运营商、促进产业项目落户的项目引荐人以及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房地产、酒店等商业项目的运营商及引荐人,不属于该办法的奖励范畴。同时,所有项目需符合道滘镇产业发展导向,以及能耗和环保相关要求。
奖励方面,经认定的园区综合运营商所投建的园区,自投产后第2个完整会计年度起的3年内,若当年用地亩均财政贡献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亩标准的,该年每亩一次性奖励0.5万元。3年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50万元。引荐符合认定条件的产业项目的引荐人,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而在总部企业奖励方面,分为新迁入落户奖励、本土企业认定奖励和领军企业奖励三种,其中,对新迁入、落户的综合型总部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新迁入、落户的职能型总部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道滘镇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编辑 黄泽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