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实行七大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圳坪山法院
2019-07-18 14:54

深圳法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对照世界银行评价指标,制定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意见,出台产权司法保护、保护中小投资者、企业破产重整等针对性举措,发布典型案例22个。认真组织营商环境评价迎检工作,确保深圳营商环境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去年,全市法院收案483116件,办结410378件。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340817件,同比上升13.9%;结案189178件,同比上升27.2%;法官人均结案201件,同比上升24.1%。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创新证券纠纷审理模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经验,被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向全国推广。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去年1月至今年5月,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765件38950人,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安全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82件363人,移交违法犯罪线索26件。

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08件4365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惩治政商腐败,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87件770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597件894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加强产权保护保障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与市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和情况反馈机制,审结产权纠纷案件488件,深发贸易公司权属案被评为全省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建立技术专家咨询制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9379件。2018年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中,深圳法院占2件。华为诉美国IDC案作为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个重大司法案例,入选国家“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审结股东起诉管理层及董事行为不当案件314件、证券期货纠纷案件1214件,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增强社会投资积极性。

倡导诚实守信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交易环境

弘扬契约精神,依法制裁违约行为,维护诚实守信者合法权益,审结合同纠纷138132件。成立全国首家金融法庭,依法规范金融秩序,审结金融纠纷42026件,涉及金额473.4亿元,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召开5次座谈会,防范金融风险。

严厉惩处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行为,依法对33名不诚信诉讼当事人予以罚款,司法拘留3人。加快推进解决执行难,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力度,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办结执行案件159845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61亿余元,帮助企业回笼资金。市中院被评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执行信息化工作得到王沪宁同志批示肯定。

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保障平等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成立全国首家破产法庭,以破产法治助推高质量发展,审结公司清算和破产案件301件,清偿债权18.58亿元,破产出清“僵尸企业”230家。在全国率先建立“执转破”机制,“松晖公司执转破案”入选全国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全国首创破产财产跨境网拍模式,成功拍卖3架飞机,有效盘活破产企业财产。

积极拯救困境企业,成功重整鹏桑普太阳能公司。创新预重整制度,成功促使水指实业公司、福昌电子公司等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建立破产管理人准入和分级管理制度,设立破产管理人援助资金,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机制”。最高法院先后在深圳召开3次现场会,推广深圳经验。

完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化解机制服务开放便利的贸易投资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382件。制定全国首个《域外法查明办法》,依法适用香港法判决案件14件。

建立健全“精英化法官+域外法专家+港澳陪审员”审判机制,组建涉外专家咨询委员会,选任32名港籍陪审员参审案件206件。成立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引入境内外社会组织34家,聘任调解员218名,其中外籍和港澳台调解员77名,成功调解国际商事纠纷1196件。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

依法监督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助力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

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333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6928件。设立全国首家行政审判中心,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获2018年深圳改革质量奖。

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市场监管行为,审结税收、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行政案件781件。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纠正行政机关不作为行为39件。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诚实守信,妥善审理行政协议、财产征收征用案件,依法纠正某管委会不履行《项目投资协议》、某区规土局收回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

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0件,为行政机关授课29场,《关于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重点难点法律问题的调研》得到王伟中书记批示肯定。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营造阳光便民的司法服务环境

在全国首家全口径、系统性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一并被确定为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示范法院,深圳法院经验在全国推广。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建成诉调对接中心10个,引入调解组织180余家、调解员989名,在街道、社区建立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42个,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解决、源头化解,成功调解纠纷24799件。

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陆续上线“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类案在线办理”等信息化平台,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和司法服务水平,成果在两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展出,最高法院将智慧法院一体化平台建设等4项全国试点任务交给深圳法院,其中2项为全国唯一。

全面优化诉讼服务,主动向当事人和律师推送案件流程信息,累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93万份,去年以来开展庭审直播2.7万场,市中院被评为全国优秀直播法院。全市法院立案庭有3个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5个被评为全省青年文明号,3个被评为全省诉讼服务示范窗口。

编辑 廖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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