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启动绿色建筑实施细则 最高奖励100万元
记者 李亚男
2016-09-15 01:26

14日,记者从南山区建设局获悉,为积极建设低碳城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南山全面启动鼓励绿色建筑发展资金实施细则。其中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单项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对新技术、新工艺等开发和推广应用,单项补贴同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据悉,南山区住房和区建设局为本项资金的主管部门,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为本分项资金的决策审批机构。细则扶持范围包括:绿色建筑规划及标准编制、绿色建筑相关宣传和推广工作、绿色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工程项目,以及太阳能光电建设工程一体化的建设项目或分布式光伏发电,立体绿化的建筑,热泵技术,建筑工业化,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程项目,在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等相关工作中有突出业绩或有创新成果的事业单位或企业。

在具体资金实施标准中,绿色建筑规划及标准编制,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单项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绿色建筑相关宣传和推广工作,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单项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单项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绿色建筑工程项目上,以市级、国家级、国际级项目为标准审批,可获20万至100万不等补贴。采用立体绿化的建筑,给予50元/平方米(绿化面积)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按项目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量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对在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等相关工作中有突出业绩或有创新成果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则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等等。

南山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此细则,旨在加快推动南山区绿色建筑发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辖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详细内容可参见南山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

见习编辑 耿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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