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廉政协同创新与治理学术研讨会举行
读特记者 周国和 通讯员 袁超
2019-05-21 14:42

为参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新时代深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研究工作,近日,深圳市纪委监委与深圳大学共建的深圳大学廉政研究院暨深圳市廉政研究基地揭牌成立。当日,廉政研究院第一次学术研讨会以“粤港澳大湾区廉政协同创新与治理”为主题,在深圳大学举行。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廉政研究院院长卢成燕主持会议,来自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以及深圳市纪委监委等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十余位专家学者作主旨发言并进行研讨。

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院公婷教授从粤港澳互动交流的视角出发,探讨了两地的廉政共建问题。她认为由于腐败具有复杂性、流动性和隐蔽性三大特性,因此协同治理特别是跨区域的协同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廉政建设要做到三管齐下,即多维度治理、深层次预防与全方位的参与。澳门大学法学院蒋朝阳教授主要从制度架构、机构地位、监察对象、职责范围、办案权限等五大方面介绍了澳门廉政公署及其运作情况。他提到,与香港廉署的职能略有不同,澳门廉署不仅专责反贪,而且还负责处理行政申诉工作。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院长张贤明教授基于吉林省的调研数据,分享了关于近三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公众满意度研究。通过近三年的数据对比,他认为,从整体上看,人们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是逐年上升的,从对反腐败的期待来看,人们对各级党委政府今后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均显著提升。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国权教授在中西政府权力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区别于西方三权分立式的“政治性分权”,中国的行政权力体系可以用“功能性分权”来概括。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央则强调要更加确保构建起三权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制。武汉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倪星教授认为,中国自2013年以来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高压反腐状态,以强力治标为治本赢得了时间、奠定了基础。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院长谭安奎教授强调从剖析“自身条件”出发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廉政建设进行定位。他认为,要做好湾区内部的协调工作,优良有效的制度创新与政策创新是关键。就具体的廉政建设而言,实现内地以纪委监委为核心的反腐败体制与港澳廉署之间的架构对接、机制变通、工作协同是当前的重中之重,同时也任重道远。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肖金明教授认为,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讲,廉政研究需要政治学、公共管理法、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跨学科的交流与合作,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为问题把脉并提出切实有效的实践方案。华南师范大学政府改革与法治研究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从行政法的角度探讨腐败治理问题。她认为,腐败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制不健全导致的,要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通过加大打击力度来保证“不敢腐”,而如何实现“不能腐”和“不愿腐”则是更为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法规,并强化对行政法规实施的监督。深圳市委巡察组原组长吴志宏同志、周晓笛同志分别就反腐败工作中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衔接等重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还从实务层面向与会学者介绍了深圳的廉政建设经验。

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院长、廉政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黄卫平教授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发展战略,本次研讨会是从廉政建设角度对“如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与治理”进行的开篇破题;本次研讨会是一次就廉政建设问题增加学术界与实务部门深度交流的有益尝试。

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记者 周国和 通讯员 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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