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执结纠纷案!顺带拔除居民头顶“炸弹”
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范藜 古雅妍
2019-05-09 20:19

2019年5月9日上午,宝安区法院顺利攻克一起“执行难题”,圆满解决沙井街道一处加油站与燃气站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此次执结纠纷案,高兴的不止是原告,更有周边常年身处险境的居民。

2016年,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将深圳市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沙井供应站、深圳市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诉至宝安法院,法院判令两被告将租赁物恢复原状返还并支付相关费用,在随后的两年里,案件经历了深圳市中院二审及广东省高院再审,2018年5月,广东省高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案件恢复执行。

在此期间,经过法院多次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深圳市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沙井供应站位于加油站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燃气泄漏,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另一方面,该供应站已经存在20多年,是附近居民主要的燃气来源,且燃气为易燃易爆物品,强制搬迁难度大、风险高、社会影响较大。综合考虑上述社会因素,法院拟定了以教育、引导、释法为主,以限高、强制手段为推动力的执行方案,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鼓励被执行人积极寻找新的经营地点,尽量减少当事人损失。最终,深圳市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沙井供应站同意搬迁,并于2019年5月9日经宝安法院及各方当事人现场确认完成整体搬迁。

编辑 王雯

(作者: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范藜 古雅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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