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龙华一企业主为了逃避司法拘留,竟然谎称自己患有精神病!结果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2-15 15:40

企业拖欠员工薪水的案件时有发生,不少企业负责人会想方设法找借口和理由去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而在近期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宗企业拖欠员工薪水的案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了逃避15天的司法拘留,竟谎称自己患有精神病!

案件的起因是由于孙某所在的深圳市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员工薪水,导致该公司员工周某、戴某等4人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后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仲裁机关也出具了仲裁调解书,要求公司方于2018年9月10日前以转账的形式向周某、戴某等4人支付拖欠工资,合计81950元。

但是,仲裁结果下达后,该公司却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于是,周某等4人向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龙华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2018年10月19日,被执行人签收了法律文书,但还是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

经过法院调查,孙某的深圳市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此外,孙某也没有主动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在多次督促孙某履行义务无果后,龙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深圳市某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孙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在掌握孙某的下落后,将其带回法院,通知周某、戴某等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

2019年1月8日中午,欠薪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被带回法院,但孙某毫无还款诚意,与申请执行人也一直未能达成和解。该案的承办法官表示,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公司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公司既不申报公司财产情况,也不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孙某作为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孙某被依法处以司法拘留15日。

然而,就在要被送往拘留所时,被执行人孙某却反复哭诉称自己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和抑郁症,还常常精神恍惚——

孙某:“一闭上眼睛满脑子不是虫子在爬!就是红旗在飘呢!要知道我一天不吃药就会死的!你们不能把我送进去,否则出了事,我跟你们没完!”

为进一步核查孙某陈述的情况,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将其送往康宁医院进行检查。最终,经过医院诊断,认定孙某并未患有相关精神疾病。

孙某企图通过谎称自己有精神疾病来规避司法拘留决定的实施,经医院诊断认定其并没有患精神疾病,不符合不予拘留的条件,人民法院最终还是决定执行司法拘留措施,将孙某送进了拘留所。

案件解析

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如实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同时还必须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伍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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