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两会 | 代表委员:建言出台校园安全法规、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1-28 11:44
摘要

来自不同界别的代表委员围绕教育安全、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建言献策,认为需尽快出台符合校园安全法规,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月26日,广东省正式进入“两会”时间,来自不同界别的代表委员围绕教育安全、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建言献策,认为需尽快出台符合自身实际校园安全法规,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校园安全无小事 应尽快出台校园安全工作条例

校园安全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省政协委员、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调研员邓静红在“委员通道”上为校园安全发声。

邓静红表示,当前中小学在食品安全、校车、消防等方面仍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校园安全无小事。造成学校安全工作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学校安全法规不完善是重要原因。

邓静红说,目前全国多地已相继出台校园安全管理条例的地方性法规,她呼吁我省尽快出台符合自身实际的校园安全工作条例,合理界定学校、家长、学生及各方的责任,从而保障学生权利,努力实现学校安全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广东是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先行省,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说,目前全省已经初步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生态网络,只需“拨打一通电话、登录一个网站、打开一台电视、使用一部自助终端机、走进一个中心、踏上一辆流动服务车”,就可获取专业的公共法律服务,给老百姓带来了许多方便。

刘涛认为,欠发达地区的实体平台建设与运营能力仍然不足。“有些公共法律服务站无力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或者已有设备老旧无法使用,有的站建好以后,服务人员和服务功能却没有跟上,出现空心化现象。”刘涛说,省一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供给能力上存在不足,比如广东法律服务网语音平台,服务人次年增速均在30%以上,但资金扶持力度明显低于服务量增长速度。此外,村(社区)法律顾问赴村(社区)服务成本快速上涨,严重影响了服务积极性。

刘涛建议,应适当增加经费投入,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并有效打通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相关公共法律服务系统,实现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对接,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真正实现“一站式”获取公共法律服务。他还建议由省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加快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建设,提高工作补贴,提升律师赴欠发达地区担任村居顾问积极性。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对老百姓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提高这条建议的可行性,刘涛在结尾列上了详细的费用开支,期待能够被采纳落实。他说,当代表最光荣的就是真真正正为老百姓做了一点事,这比得到领导的表扬还开心。

编辑 周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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