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 建言献策|黄玲:加快完善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2022-03-04 23:24
收录于专题:聚焦全国两会

3月4日,在北京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开幕式的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广东欧美同学会副会长黄玲,在递交的提案中,建议加快完善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助力国家政策落地。

黄玲介绍,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正式公布,作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决策。调研中发现,尽管生育政策的调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响应,但年轻人生育意愿依然没有明显上升。据广东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与广东省学前教育协会合作的专项调查研究显示,有生育三孩意愿的受访者只占11.6%,不愿意生三孩的占72.1%,不确定的占16.4%。受访者不愿意生育三孩的原因中婴幼儿托育困难问题排位居前。一是托育难,0-3岁托育服务供给严重滞后,据测算,城市3岁以下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托育资源严重缺乏。二是托育贵,目前一线城市托育费大都在每月4000元左右。因此,加快完善婴幼儿托育服务,解决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难、托育贵的问题,已经成为提升育龄家庭生育意愿,落实国家“三孩”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黄玲提出五点建议。

其一,出台婴幼儿照护的法律法规,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目前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面临着配套政策法规滞后问题。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支持和指导家庭、社区婴幼儿照护,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出了一些措施。各省市也都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但目前的政策多为鼓励性条款,未有具体的强制性的规定,执行落实的力度与效果并不理想。建议国家坚持急用先行,加快婴幼儿照护相关立法工作进程。

其二,明确政府在托育服务体系构建中的主导地位。2019年出台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为原则。调研中发现,以家庭为主的婴幼儿照护模式未能减轻生育家庭的负担,未能提升家庭的生育意愿。建议明确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普惠性属性,将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依据需求规划扩充建设公立婴幼儿托育机构。同时,明确促进公办与民办普惠婴幼儿照护机构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入托难、入托贵”的问题,确保政策落地。

其三,大力推动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多元化托育服务模式,扩大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首先是根据不同地区的消费水平,设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不同的普惠价格标准。二是制定减免税收、租金、水电、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投入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机构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增设托幼班,招收1-3岁婴幼儿。三是鼓励需求较大且有条件的社区、企事业单位自办或合办婴幼儿托育机构。四是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专业幼儿托育机构经营运作,满足不同层面的托育需求。

其四,强化对婴幼儿托育机构的督导和综合监管。严格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准入制度,明确托育机构的服务评估标准,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评价和退出机制。推动行业标准落地,研究制定托育机构社会监督标准。建立完备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度。

其五,加强托育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体系,完善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标准与行为规范,逐步推行教师资格和育婴师证“双证”上岗。同时,支持职业院校根据社会需求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方向),并作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纳入相关培训规划,以提高托育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广东省委会副主委黄玲建议加快完善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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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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