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
徐宇珊
2022-06-07 14:41

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儿童参与到社会公共生活当中,成为城市的小主人。图为世界儿童日,来自深港两地家庭的孩子和家长们共同走进福田区的儿童友好基地。深圳特区报记者 杨浩翰 摄

提要

《指南》填补了我国在儿童友好视角下的公共服务标准建设的空白,创新性地从空间和服务两个层次探索了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的颁布实施为未来深圳乃至全国儿童领域公共服务提供指引,会推动各地儿童领域的公共服务再上一个新台阶。

2021年,“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正式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5年,预计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100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深圳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先行示范,早在 2015年就率先探索。过去几年间,深圳既有顶层设计、行动方案,也有具体实践、操作指引,于2018年发布了纲领性文件《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2018-2035年)》,并出台社区、图书馆、学校、医院、出行系统、公园、母婴室、实践基地、儿童参与等9个领域的建设指引。可以说深圳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已经探索出一条道路,各区、各街道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目前“率先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已列入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47条清单之一。深圳的实践可以为全国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提供方向和指引,深圳的做法经验以及政策文本都可以为其他城市所借鉴。

近日,深圳颁布《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2年的六一儿童节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的地方标准。《指南》以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健康、教育、文体、游戏、出行、社区与家庭、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等八个子体系构建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架构,提出了内容建设与空间建设两个方面的指引要求,填补了国内儿童需求视角下公共服务体系标准的空白。如果说过去几年间各领域的建设指引是硬件方面的制度保障,那么《指南》则在软件的服务上对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提供了方向。

因为《指南》为国内首创,编制过程充满挑战,笔者有幸见证了《指南》的编制及评审的部分过程。编制组在没有现成经验可循的情况下,查阅大量资料,吸收公共服务各领域参考文件306件,反复征求各部门及各领域专家的意见,数易其稿,历尽艰辛。

笔者认为,《指南》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全”。《指南》的8个子体系基本涵盖了与儿童相关的公共服务的方方面面。既与上位法、其他规划、已有建设指引等相关内容衔接,全面落实政策中的规定,体现出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的具体要求。例如,健康子体系中,提到“母婴室宜包括哺乳区、护理区、休憩区,配建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高度概括了《深圳市母婴室建设标准指引》中对各类母婴室建设面积的总体要求;再如,法律保护子体系中,提出“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宜建立‘一站式’询问取证机制”,与《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相衔接;社区与家庭子体系中,要求“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当儿童在社区或家庭内遭受不正当对待时,提供支援服务”,这是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指南》充分吸收了其他相关政策文件的精髓,把该子体系中最关键最有特色的内容提炼出来。可以说一份《指南》在手,儿童公共服务全知晓。

二是“实”。《指南》在编制过程中,征求了9个区政府、18个市级职能部门及儿童友好建设领域专家的意见,尽可能地贴近一线实际。条文设置非常具体,对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建议如何做,都有明确规定。例如,出行子体系中指出“儿童主要活动场所出入口道路两侧50m范围内不宜设置停车位”;教育子体系中提到,“宜通过增加教室外走廊的宽度、增设前庭等方式扩展儿童就近活动空间”;游戏子体系中提到,“营地、郊游路径、自然教育中心等宜配备导览讲解员、自然教育导师,为儿童进行讲解服务”。同时,很多条文直接写明所进一步参考的标准指引,《指南》就像一本总地图,帮助使用者按图索骥深入探索。可以说一份《指南》在手,如何落地清清楚楚。

三是“活”。《指南》全面详细,高瞻远瞩,是深圳过去各个领域积累的先行经验的集大成者,但并未将已有的先进经验作为硬性要求和规定,而是考虑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实施。在条文设置中,多处使用“鼓励”“宜”等字眼,大大提高了《指南》的适用性。例如,宜增设午休室(含床位)等空间,鼓励与专业协会共建冒险型游戏场地(如攀岩场、滑板场等),鼓励自然公园、综合公园、滨海沙滩在合适区域设置户外营地,等等。既体现《指南》的前瞻性和倡导性,又体现灵活性和可推广性。可以说一份《指南》在手,理想状态与现实情况全兼顾。

儿童公共服务体系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南》也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深化和细化。《指南》填补了我国在儿童友好视角下的公共服务标准建设的空白,创新性地从空间和服务两个层次探索了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的颁布实施为未来深圳乃至全国儿童领域公共服务提供指引,会推动各地儿童领域的公共服务再上一个新台阶。

儿童公共服务体系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服务的具体领域、空间建设、服务内容等方面让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有了抓手,让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从单个领域向全域推进,实现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系统化。

把儿童友好理念植入公共服务领域,也是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体现。儿童视角下的公共服务,从一米高度看世界,考虑到儿童的特殊需求,这是“以人为本”思想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儿童获得更高的安全感、满足感、获得感,提升儿童幸福感。儿童友好理念下的公共服务就是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

展望未来,随着深圳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儿童友好已逐渐深入人心,将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成为各部门的共同理念和行动。儿童友好理念将融入深圳这座城市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同时,近几年儿童参与愿望非常强烈,儿童参与能力逐步提升,相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儿童参与到社会公共生活当中,成为城市的小主人。

(作者系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标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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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宇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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