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深汕合作区道路窨井盖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设施使用安全,确保道路窨井盖各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5月19日,深汕管理局与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深汕检察院”)签署联合推动道路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协议,共同推动建立道路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协作机制。
窨井盖是城市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但窨井盖丢失、破损、高低不平等问题,不仅会影响城市面貌和当地群众的正常生活,还会带来安全隐患,甚至成为“吃人”的“马路杀手”。为切实保障辖区道路安全有序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今年以来,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深汕管理局将道路窨井盖管理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深入实践“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与深汕检察院加强协调联动,合力共推窨井盖问题治理工作——深汕管理局在道路巡查中加强窨井盖检查,发现窨井盖破损丢失等隐患,立即设置应急警示设施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若相关责任单位未限时完成整改,则将相关线索移交至深汕检察院,由深汕检察院依法督促。
据深汕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4月19日,深汕管理局在道路随机巡查中发现,在深汕合作区赤石镇赤石卫生院附近道路存在窨井盖严重损坏情况,影响通行安全。深汕管理局立即组织设置应急警示设施,并督促涉案窨井盖产权单位限时修复整改。经多次督促,该处窨井盖仍未整治。为及时修复损坏窨井盖,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深汕管理局将相关线索移交深汕检察院。深汕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通过告知函、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律监督。目前,涉案窨井盖已修复。
据了解,下阶段,深汕管理局与深汕检察院将会联动公安交警部门及广电、通信、电力、供排水、燃气等行业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相关窨井盖权属单位有序推进窨井盖规范化、精细化维护和管理。
同时,深汕管理局将总结经验,积极创新探索“共管共建”模式,以“窨井盖问题治理”为切入点,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各方面工作共管共建,守住安全底线,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完善优化群众出行环境,提高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原标题《深汕建立道路窨井盖管理联动机制,保障群众“脚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