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7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奖励办法规定,对核实的群众举报线索,将由市处非办给予奖励,奖金从1万元起,最高可达20万元,对在全国或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举报,奖励金额还可另行商定。
近年来,我市在积极促进经济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一直高度重视金融领域的风险防范,今年更是将“防范地方金融风险、构筑金融安全区”作为重点工作之一。
为了充分发动群众、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根据《办法》规定,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以对深圳市行政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举报。其中,对于情节轻微不予立案的举报内容,可以酌情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如果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能够使公安机关迅速获取有力证据、查破案件,可领取5万至20万元奖励。据了解,该奖励金额目前为全国最高。
此外,对于无法核实身份的匿名举报、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的举报,不列入奖励范围。举报内容已经公开报道或披露、正在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或举报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也不予奖励。
据悉,每一件举报的最终奖励金额将均由市处非办、市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审定,以确保奖励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还将对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做出明确要求,严禁未经举报人书面同意擅自泄露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的行为。
目前,统一的举报奖励热线系统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将统一对外公布。在此之前,广大市民可以直接向市经侦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0755-84465200
福田分局经侦大队:0755-84462160 83370198
罗湖分局经侦大队:0755-84460122 25777787
南山分局经侦大队:0755-84453894 26610075
盐田分局经侦大队:0755-84460723 25553104
宝安分局经侦大队:0755-84467134
龙岗分局经侦大队:0755-84468180
光明分局经侦大队:0755-23245796
坪山分局经侦中队:0755-84443029
龙华分局:0755-85135224
大鹏分局:0755-84446100
见习编辑 王行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