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数在全国中级法院中排名第二
深圳特区报驻京记者 李萍 文/图
2021-05-19 15:03

5月19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2021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发布了《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9(2021)》,连续第10年对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显示,2020年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排名中,深圳中院在全国中级法院中排名由上年的第九位跃升至第二位。同时,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在专门性法院中排名第三,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

该蓝皮书基于对审务信息公开、审判信息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司法数据公开、司法改革信息公开等的评估,发布了2020年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结果。

2020年评估结果显示,排名居前的高级法院有:吉林高院、四川高院、广东高院、北京高院、浙江高院、山东高院、上海高院、江苏高院、广西高院、海南高院。

排名靠前的中级法院有:广州中院、深圳中院、吉林中院、南京中院、宁波中院、海口中院、成都中院、长春中院、汕头中院、青岛中院。

专门性法院中排名前五的分别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珠海横琴新区法院。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助理研究员王祎茗发布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

排名靠前的基层法院有: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

其中,深圳中院审务信息公开方面得分97.84,审判信息公开方面得分84.65,司法改革信息公开方面得分85.00,司法数据公开方面得分最高,为满分100.00,执行信息公开方面得分较低,仅为40.50,总分80.81,在全国中级法院中排名仅次于广州中院,位居第二。

该蓝皮书指出,2020年,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继续稳步开展。首先,最高人民法院继续将司法公开作为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法院工作的重要抓手。《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均提出相关内容。

其次,法院信息化建设继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与深度。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托司法公开大数据可视化信息技术,解决了中国裁判文书网索引数据量较大导致检索速度缓慢的问题,增强对并发用户访问的支撑能力;优化了中国庭审公开网音视频直播录播智能云平台,确保音视频在线流畅展示;探索建立了基于语音识别算法模型实现庭审视频当事人隐私屏蔽功能,充分保障庭审现场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隐私。

再次,裁判文书公开成为司法公开的最大亮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截至2020年8月30日18时,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突破1亿篇,访问总量近480亿次,裁判文书公开的倒逼司法权力规范运行、推进普法宣传、依托司法大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作用日益彰显。

又次,不少地区法院司法公开整体稳步推进。从几类法院司法透明度排名情况看,49家中级法院前15名主要集中于广东、吉林、江苏、浙江、山东;基层法院前20名主要集中于吉林、关系、广东、江苏、浙江、安徽。上述地区的高级法院排名基本都在前列。这说明不少法院整体推进司法公开成效较明显。

最后,全国法院司法公开波动较小。对比原有评估对象2019年和2020年的81家中、高级人民法院的指数排名,多数法院波动不大,名次波动在正负5名之间的有36家法院,占比44.44%。

该蓝皮书同时指出,司法透明度指数相差悬殊。这表明,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的差距仍然较大。为此,法治蓝皮书建议:明确公开标准;加大考核督导;提升信息化助力司法公开的应用成效;补齐司法公开短板;重视公开平台建设。

(原标题《深圳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数在全国中级法院中排名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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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驻京记者 李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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