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关键词 看深圳检察交上怎样答卷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周洪国
2021-05-18 10:04
摘要

自2015年以来,是职能大调整、大变革,司法理念深刻转变,监督方式不断优化的6年。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就是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深圳检察机关将为这6年交上一份怎样的答卷?十个关键词,带我们一睹为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

对于检察机关而言,自2015年以来,是职能大调整、大变革,司法理念深刻转变,监督方式不断优化的6年。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就是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深圳检察机关又将为这6年,交上一份怎样的答卷?

2019年8月7日,深圳市检察院举行“我和祖国共成长”演讲比赛。

十个关键词,带我们一睹为快。

关键词1:“双区”建设

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是继兴办经济特区后迎来的又一重大历史性机遇。

深圳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市委中心工作,始终与特区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全力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近年来,深圳市检察院先后研究制定了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10条意见和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23条意见。

新冠疫情发生后,深圳市检察院及时出台13条意见,依法严惩妨害传染病防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诈骗等涉疫犯罪,批捕163人,起诉201人。同时,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市检察院作为全国检察机关代表,在全国政法战线抗疫精神宣传展示活动中介绍经验。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指示要求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抓住历史机遇,努力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深圳市检察院印发《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行动纲要》,对一些重点创新举措和任务目标进行了全面规划。

关键词2:民营经济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深圳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特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持续、高效、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6年,深圳市检察院牵头制定出台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促进科技创新两个工作方案,着力维护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2019年,与市工商联成立专门的非公经济联络工作办公室,作为服务非公经济的日常办公机构。2021年,制定了《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络工作规程》。

深圳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慎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实现涉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6年来,对涉罪企业家共采取非羁押措施812人,不诉1023人。

深圳检察机关坚持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努力维护创新型企业核心竞争力,多个案例入选最高检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成立了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创新形式提供精准司法保护,着力营造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氛围。

关键词3:安全稳定

“平安不平安,群众说了算。”

深圳检察机关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落实落细落到位,以扎扎实实的检察履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深圳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犯罪1617人,起诉1609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捕212人,不诉62人;移送“保护伞”线索90条。同时着眼长效常治,精准制发检察建议573份,有力促进了社会治理。市检察院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深圳检察机关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市民安全感和幸福感,自2015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65262人,受理审查起诉194446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37342人,起诉164386人。全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下降46.7%,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关键词4:公平正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圳检察机关正确把握宪法定位,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2015年以来,共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121件、撤案343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案件提出抗诉,全国最大“老鼠仓”犯罪马某案等108件案件得到公正改判;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以及社区矫正脱管漏管67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或提请抗诉24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9件;对法院正确的裁判,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3337件;审查虚假诉讼案84件,对涉嫌犯罪的起诉26人;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28件,督促收缴执行款2312万元,办案总数和收缴金额居全省第一。

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深圳检察机关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347人,目前已提起公诉249人。积极行使新修订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职能,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8人,立案查处的福永派出所原所长刘汉尧涉嫌徇私枉法案,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首宗职务犯罪案件。

关键词5:钱袋子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

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建立了华南地区唯一的全国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发布了《深圳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白皮书》。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安全。依法审查起诉了“云联惠”“钱爸爸”等一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共起诉4214人。积极参与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引导265家P2P平台良性退出。严厉打击洗钱犯罪,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支行建立涉洗钱犯罪同步审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批捕19人,办理了涉案金额达1200万元的苏某涉嫌洗钱案。

依法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44780人,起诉44237人。积极参与 “断卡”行动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链条,起诉6676人。

关键词6:宜居生态

“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从2015年开展全国首批提起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到2020年《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正式施行,深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结出丰硕成果,为全国探索出公益诉讼的“深圳样本”。

深圳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英烈保护等五大领域开展检察公益诉讼。6年来,共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376件,立案办理了社会广泛关注的羊台山毁林建别墅案、全省首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支持省消协提起了全国首例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通过办案,督促复绿或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土地7600余亩,治理被污染河流10条,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2亿余元。

同时,在其他民生领域积极稳妥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先后开展了高空抛物、校园食品安全、无障碍出行等专项检察监督,着力维护老百姓“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2021年5月14日,深圳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道路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列入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关键词7:司法文明

司法文明是政治昌明的体现。

深圳检察机关坚持贯彻谦抑慎刑的刑事司法理念、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清而不刻、严而不残、宽而不弛、和而不荡”的司法观,以司法文明引领法治文明、促进城市文明。

自2015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20402人、不诉3618人;对情节轻微的,不捕6823人、不诉14018人、改变强制措施4517人,2020年全市审前羁押率比2015年降低29个百分点;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人格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劳务人员等弱势群众合法权益犯罪,批捕猥亵儿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嫌疑人3181人,起诉4329人。在全国率先制定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标准,实现了100%帮教。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0件120人,及时救助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体,发放救助金598.7万元。

秉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依法维护正当防卫者的合法权利。办理的在押人员郑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依法认定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严惩“牢头狱霸”6人,在维护法律尊严和刚性的同时,展现了司法文明和司法温情,体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8: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是深圳的根,深圳的魂。”

2015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共承担上级检察机关改革试点任务18项。在全国率先创立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率先启动司法体制改革,率先启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改革,率先开展企业刑事合规建设,高质量完成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

据统计,深圳检察机关有20多个改革创新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为全省乃至全国检察工作提供了成功样本、积累了宝贵经验。

改革中,深圳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完善权力清单,健全员额管理、业绩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市、区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3317件。强化案件质量考评,组织评查案件6260件。强化检委会审查把关作用,市、区两级检察院检委会改变承办人意见895件,市检察院撤销基层检察院不当决定11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把脉问诊”。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和专家辅助人制度,为司法办案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关键词9:检察铁军

“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深圳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建设。近年来,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筑牢检察人员政治忠诚。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的“三个规定”,出台纠正“四风”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和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

以“五好基层院”“一院两品”为重点,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办案力量向基层倾斜,全市检察机关75.4%的政法专项编制、77%的检察官员额配置在基层。有5个基层检察院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深圳市检察院先后开展了民法典、刑法修正案等专题培训,创办“检察业务大讲堂”,组织公诉人与律师控辩赛,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各类业务竞赛,不断强化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六年来,共150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48人次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高层次人才,76人次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办理的40个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关键词10:阳光检务

“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深圳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构建良性检律关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致力于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机制,6年来,共发布程序性信息22万条,重要案件信息5千余条,公开法律文书8.4万条;发布检察微博微信1.5万余条,连续两次被中央政法委评为“政法新媒体百强”。2017年,深圳市检察院在社科院法学所发布的《中国检务透明指数报告》中排名第三。

“检察开放日”活动呈常态化开展,深圳检察机关不断拓展开放范围,增加开放对象,丰富开放内容,优化开放形式,推动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常态化展现新时代特区检察工作。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组建“法治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市、区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受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选派检察官到中等职业学校担任法治辅导员;开展“检察官进民企”“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进民企”等专项普法活动;利用检察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以案说法。在2019年市普法办举办的“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中,深圳市检察院普法工作综合得分名列第一。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2021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先行示范为目标,全面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着力构建完备的法律监督体系,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司法文明,着力建设高素质特区检察队伍,全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建设,为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编辑 特区报-秦天审读 吴剑林审核 编辑-郑蔚珩(客户端),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周洪国)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