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社保预计减负逾110亿元

读特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葛丽萍
2019-01-02 19:17
摘要

2018年1月至11月深圳社保落实减负102.31亿元,预计全年减负逾110亿元。

深圳社保在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有效发挥社保力量!2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过持续降费,目前我市社保维持低缴费水平,低于国内同等城市缴费水平。通过降低缴费费率、发放稳岗补贴及生育津贴,2018年1月至11月深圳社保落实减负102.31亿元,预计全年减负逾110亿元。预计截至12月末,三年深圳社保减负累计超300亿元,实现年均减负达百亿。

据了解,深圳积极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市社保覆盖持续扩大,参保总量稳定增长。2018年11月末统计显示,全市五险参保总人次突破6000万,达6100.05 万人次,同比增长4%。2018年1-11月,全市社会保险待遇偿付共计397.20亿元,同比增长15.1%。2018年深圳社保在执行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四险降费政策、落实稳岗补贴及生育津贴基础上,叠加执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预计全年减负逾110亿元。其中,2018年度已向14.66万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2.81亿元,有效配合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在执行社保减负政策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我市社保截至11月末近三年累计减负292.54亿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共计56.34亿元。

据介绍,医疗保险方面,从2018年12月起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 个百分点,有效期至2019 年年底。即从2018年12月起至2019年12月,企业为其员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6.2%调整为5.2%(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5%,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率0.2%),个人缴费费率仍为2%,调整后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不变。

工伤保险方面,从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政策;2018年3月1日起,我市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浮动费率政策,在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政策基础上,平均费率水平下调约20%;从2019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止,在八类工伤保险行业费率政策基础上,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30%政策措施。

失业保险方面,从2015年12月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由3%下调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至1%、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至0.5%;从2018年12月起,我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1.5%下调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

生育保险方面,2018年我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职工工资总额的0.5%调降至0.45%。

经过持续降费,目前我市社保维持低缴费水平,五险法定缴费比例最低为23.14%(其中医保以三档缴费比例计算、工伤以0.14%缴费比例计算),企业负担14.74%、个人负担8.4%,低于我国同等城市缴费水平。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葛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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