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正式启用京东电子送达推广司法电子送达工作,增强司法文书送达的高效性,省去当事人来回奔波、等待邮寄的时间。
记者获悉,近日,该法院执行局首次通过京东天秤系统平台将一份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的评估报告送达。
电子送达同样具法律效力
司法文书电子送达是指通过专用电子送达系统,在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之间实现安全的文书送达和数据交互的送达方式。
京东电子送达服务主要是通过京东天秤系统平台,以短信的方式将通知发送到当事人手机号码上,告知当事人通过登录微信进入司法电子送达小程序,实名认证后查看并领取相关送达文书。当事人进入司法电子送达小程序即可查看相应文书,并可以在系统上实时留言反馈意见,系统也可以及时向法院反馈送达情况。电子送达文书发送后有效期为48小时,逾期未查看则视为“未送达”。电子送达与传统的送达方式有着相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送达省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时间,亦减去了高额快递费用,方便当事人随时查看文书,避免了纸质文书易丢失的风险。
使用电子送达须当事人同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电子送达以当事人同意为前提。使用电子送达前,当事人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且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均不适用电子送达。
2018年12月4日,执行局征得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的当事人确认同意后,通过京东天秤系统平台向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这是执行局首次通过京东天秤系统平台实现电子送达,并收到由系统自动生成送达回证。目前,“京东电子送达”这一新举措处于试水阶段,仅在该法院执行部门应用。在充分实践后,计划将在该法院全面推广实施。
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许腾法官介绍称,电子送达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工作效率。电子送达的推广使用,有助于减少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使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编辑 赵偲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