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停车“出关”一周年 每个泊位日均停放4.5辆次

深圳晚报
2018-12-14 11:20
摘要

通过3年多时间的运行、持续地改进和优化,逐渐赢得社会普遍认可并正加速实现全市一体化,在缓解交通拥堵和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解决停车难,2015年1月1日起,深圳市在原特区内实施路边临时停车管理。通过3年多时间的运行、持续地改进和优化,逐渐赢得社会普遍认可并正加速实现全市一体化,在缓解交通拥堵和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7年7月,“宜停车”正式进入原特区外。一年多来,“宜停车”始终秉承“着力构建全市规范停车网络”的理念,逐步在原特区外扩大范围,继续发挥其规范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提升交通品质方面的作用,给原特区外的交通带来了显著的改变,收获市民一片赞誉。

据悉,随着宝安、龙岗和龙华3个区开始实施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宜停车”的注册用户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全市“宜停车”累计注册用户约300万,其中,今年新增注册用户约86万。同时,“宜停车”泊位总体利用水平也大幅提升,泊位周转率达到4.5辆次/日。

市民反馈

规范停车秩序 人人有位停车

日前,笔者走访宝安、龙岗、龙华和光明的部分街道发现,划好了的“宜停车”泊车位基本停满了车辆,不时有车主将车开走,随即下一辆车上前使用该泊位,看上去井然有序。某小区的陈女士表示,在“宜停车”未进入之前,小区附近路上都是“僵尸车”长期霸占免费泊位。“以前在龙华广场一、二路和景龙建设路上,有不少停放的车辆上都有防风罩,且积满了灰尘、落叶。一眼就看出这些车辆都是长期停放。一台车霸住一个免费泊位,半条街都被这些车占住了,导致我们这些小区的住户都没地方停车。”

陈女士解释,由于附近小区住户较多,停车位很紧张,于是有车主索性将路边当成自家停车场,长期以来一直将私家车长期停放路边。有临时停车需求的车主只得将车停放在路边的泊车线外,道路旁车道长期塞满了车。“但是自从开始实行路边临时停车管理后,大部分长期霸占免费车位的车辆都开走了,路面变得宽阔很多,停车秩序也变好了,每个人都有机会使用停车位。”

人大代表

全市停车位一体化管理是一大进步

“从关内到关外,应该说是一个进步,全方位地把全市停车位统一管理。”对于“宜停车”出关,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如是说。在面对严峻的停车难问题,尤其是深圳这样的城市,应该把全市所有的路边停车位统一起来进行管理。

杨勤认为,全市路边停车位一体化管理,是解决乱停车问题的必要动作。同时,疏堵结合也很有必要,倡导市民绿色出行,尽量少开车,是解决城市道路拥堵问题的关键。

关于宝安区路边临时停车泊位按照二、三类区域标准收取费用,宝安区人大代表梁金兴认为此标准较为合理,“毕竟路边泊位主要满足临时停车的需求,为了科学保障泊位的周转使用率,费用不宜过低。”梁金兴表示,目前试点区域的路边临时停车泊位数量还可适量增加,“建议听取市民意见,同时进一步运用大数据技术,科学合理地布局泊位,增加泊位数量。”

未来规划

下一步大鹏新区将施划“宜停车”泊位

目前,原特区外的“宜停车”泊位已施划约8300个,已经进驻宝安、龙岗、龙华和光明区。即深圳已在原特区内外8个区实施了路边临时停车管理。自今年4月1日起,宝安、龙岗和龙华3个区部分街道的“宜停车”泊位正式纳入收费管理,以上3个区的“僵尸车”“帆布车”以及招揽业务的广告车、货车等各类车辆长期占用道路资源的现象得到遏制,社会停车公共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下一步,计划在大鹏新区施划“宜停车”泊位。

“宜停车”的事后缴费操作需注意哪些事项?

1.使用人选择事后缴费方式的,应当事先按照规定的方式绑定信用卡,或者选择其他可以提供信用担保的支付方式(目前信用卡绑定共支持14家银行)。

2.使用人选择事后缴费方式的,应当在车辆驶入道路停车位后,10分钟内启动停车缴费流程,成功申请停车。

3.使用人选择事后缴费方式的,应当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停车后48小时内)缴纳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使用人逾期未缴纳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的,道路停车位管理单位可以在绑定的信用卡内扣除相应数额的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4.因信用卡持卡人、银行的原因导致无法成功扣费的,在使用人足额补缴费用前,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可拒绝该使用人使用道路停车位。

5.使用人停车账户中如有事后缴费欠费订单,则无法解绑信用卡。

新能源汽车路边临时停车注意事项

目前,路边临时停车管理系统已上线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功能,深圳号牌的小型新能源汽车用户可通过“宜停车”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等方式绑定新能源汽车号牌,每次路边停车均需启动停车缴费操作,方可享受路边停车相应优惠。若不按规定启动停车缴费操作,即违反《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第28条第二款,将受到违规停车处罚。

“宜停车”进驻原特区外时间表

2017年7月6日,“宜停车”首次在宝安区6条路段256个泊位实施试点。

2018年4月1日起,宝安、龙岗和龙华5997个“宜停车”泊位开始收费。包括宝安区的新安、西乡街道,龙岗区的龙城、坂田街道,龙华区的观湖、龙华、大浪、民治街道。

2018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宜停车”增加了“事先启动、事后缴费”的付费方式,不用预买停车时长,可以“先启动后付费”。同时,超时停放欠费取消双倍补缴,也不实施行政处罚,停车位使用人须在下一次通过同一个手机缴费账户使用停车位前补足前次费用,未补足前次费用的,无法通过该手机缴费账户继续使用“宜停车”。

2018年6月8日起,宝安、龙岗和龙华的1988个“宜停车”泊位开始收费。

2018年8月20日,在光明区的圳园路和圳美一路施划了42个“宜停车”泊位施行试点宣传。

2018年10月22日,公开征求意见,拟在坪山区和大鹏新区设置183个路边临时泊位。包括坪山区中山大道辅道设置86个“宜停车”泊位;大鹏新区葵民路34个和华强路63个“宜停车”泊位。

2018年11月13日,公开征求意见,拟在龙华区18条道路新增788个“宜停车”泊位。

2018年11月20日,公开征求意见,拟将宝安区新安、西乡街道8条道路共383个免费泊位改设为“宜停车”泊位。

编辑 桂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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