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淮安一男子在当地的几个微信群中上传了一段疑似冰毒的视频,并炫耀自己在当地很有“来头”。警方发现后,立即传唤了刘某,而尿检显示刘某并未吸食毒品,视频中的白色晶体也没有发现毒品成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经询问,刘某属于无业游民,平时喜欢在微信群内发布一些聊天信息的截图,由于虚荣心作祟,为了显示自己有能力、比其他人强,所以拍摄了一则有关毒品的视频,并发布到多个微信群内进行显摆。目前,刘某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个人和组织合法使用网络及违法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