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是写进新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民营经济十条“)中的第六条政策。该项政策在哪些方面给予了民营企业重点支持?相关责任单位向记者作了深度解读。
该项政策提出“遴选一批高成长中小企业,在政策服务资源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推动成为细分行业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支持一批创业企业孵化成长,积极推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广东’大赛等获奖项目在我省落地”。责任单位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据介绍,2017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连续两年举办“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并指导推进各省举办省级区域赛。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以及贯彻落实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创客广东等创业创新大赛”的要求,我省2017和2018连续两年成功举办“创客中国”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暨“创客广东”大赛,并对获奖项目落地我省且获得股权融资给予一定奖励。
2017年首届“创客广东”大赛共吸引全省400个项目参赛,30多家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受邀作为企业观察团参与对大赛项目的考察对接,超过21万网友通过网易客户端观看了大赛的现场决赛直播,深受社会各界关注和好评。2018年第二届“创客广东”大赛全省共有1660个项目参赛,举办了6场地市赛、7场专题赛、5场省行业复赛和全省总决赛。据统计,第二届大赛共有230名专家参与项目评审,超过150家龙头企业、超过100家投资机构参与项目对接。
通过两年的赛事举办和宣传,逐步形成了“创客广东”品牌活动效应,助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激发了创业创新热情和活力,营造了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和环境,深受社会各界关注和好评。
据悉,2019年计划继续举办大赛,提升大赛品牌知名度。根据参赛条件,报名参赛的项目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参赛者须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组: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上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2)创客组: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或团队;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上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参赛者通过大赛官方网站(http://i.gdsme.org)报名。参赛项目将按照初赛(地市赛、专题赛或项目评审)、省级复赛、决赛等阶段进行,最终入围全省前50强(不含深圳)参赛项目将推荐至国家工信部,参与全国赛的遴选。
该项政策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品牌,推动大中型民营企业设立商标品牌管理部门。推进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搭建广东商标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平台,打造集商标查询统计、法律咨询、侵权预警为一体的商标保护体系”。责任单位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关部门表示,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大中型民营企业设立商标品牌管理部门。2017年,原工商总局下发的《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着力构建企业自主、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和社会参与的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商标品牌建设主体地位。同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广东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助推企业培育商标品牌”“逐步实现大中型企业全部设立商标品牌管理部门”,为充分发挥企业在商标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商标品牌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大中型民营企业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品牌,在市场竞争中对商标品牌的依赖程度更高,对商标注册、变更、转让、续展、使用、使用许可、转让等的管理任务更重,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需求更大,运用商标品牌促进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更强,因此需要专门配置商标管理部门对商标品牌进行统筹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将商标品牌战略融入企业整体经营战略。
下一步,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实各项激励扶持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商标品牌,增强以自主品牌为核心的市场竞争力,采取试点推进方式逐步开展,试点先行、稳步推进、逐步推开,积极指导大中型企业全部设立商标品牌管理部门,推动我省民营企业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实现广东产品向广东品牌转变,助推广东民营经济更高质量发展。
同时,推进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建设,提升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商标注册是民营企业品牌保护的法律基础。广东是商标大省,商标注册申请量、注册量、有效注册量连年位居全国首位,今年上半年,全省商标申请量73.1万件、商标注册量38.9万件,分别同比增长71.5%、79.5%;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有效注册量288.4万件,占全国18.7%,同比增长28.7%,创历史新高。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民营企业对注册商标的需求与日俱增,为民营企业提供商标注册便利化服务,是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2016年12月,省政府与原工商总局签订了全国首个建设商标品牌强省战略部省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原工商总局在广州设立全国首个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推动广东成为国家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试验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8年9月签订《关于共同推进广东市场监管现代化推动广东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要求“加强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建设”。《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持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稳步提高我国企业注册商标平均拥有量,夯实品牌保护的法律基础”。省政府办公厅的《广东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提高商标便利化服务水平”。根据总局和省政府的要求,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做好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建设工作,推动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成功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赋予该中心核发广东地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证及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受理、审查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并发放质权登记证;受理、审查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申请;受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等5项服务职能,实现了企业足不出省即可办理商标注册业务,便利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创牌积极性。该中心2017年完成商标审查任务量占全国1/3,现场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中,广东的申请件占76%。今年上半年,完成首次实审95.8万件,承担了全国1/4强的商标实质审查任务。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商标便利化服务水平,加快形成服务广东、辐射华南地区以及港澳地区的商标注册、保护和运用工作体系,将广东打造成国家商标品牌战略实施试验区、全国商标品牌发展和保护的新高地,建成率先发展的商标品牌强省。
具体措施还包括:搭建广东商标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平台,打造集商标查询统计、法律咨询、侵权预警为一体的商标保护体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国家级或省级维权援助平台,争取新的国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试点,建立跨行业、跨区域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确权和维权服务体系”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提高广东企业商标注册、使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升政府和各级工商管理部门监管和服务能力,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有关部门以互联网为基础,创设具有典型知识产权多类资源配置与公共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全国首个商标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平台,建立健全商标维权援助机制。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增强整体数据分析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和标准化流程提升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商标公共服务效率,该平台计划明年正式上线投入使用,从商标国际注册、法律咨询、侵权预警等多个维度为企业提供服务和指导,增强商标品牌监管和服务能力。
“实施质量提升精准帮扶,组织技术专家服务队深入民营企业,免费提供节能降耗、质量管理、标准、计量管理评价等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检验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办理检验检测等业务‘最多跑一次’”是该项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责任单位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措施主要有:一是组建有综合协调能力的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认证认可、标准制定、计量检测、特种设备检测、行政审批等质监系统业务,建立健全布局合理、结构优化、链条完整、功能互补、支撑有力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二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组织技术专家服务队深入企业,免费提供质量管理、标准宣贯和培训指导、计量管理评价服务。三是组织开展面向中小企业、区域或行业性的产品质量分析、产品质量(整治)提升、企业质量技术帮扶、集中约谈、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帮扶企业分析掌握有关产品涉及的核心技术标准要求以及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要求等,解答生产企业在生产工艺控制、质量管理、标准适用、许可认证、检验检测以及行业规范、社会共治等方面的质量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水平。
该项政策要求“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对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国质量奖、中国专利奖、中国版权金奖、中国商标金奖、制造业单项冠军、绿色工厂等的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时,可给予适当技术加分。落实国家有关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对首台套等创新产品采用首购、订购等方式采购,促进首台套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责任单位为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
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方面,对社会生产具有重要影响和引导作用。通过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实现国家的经济社会目标,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制定采购需求标准是政府采购政策实施最常用、也是最直接的重要手段之一,即通过对采购产品或服务的技术标准或质量标准的规定,实现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为促进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委出台《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要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落实国家有关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等政策目标。采购人作为采购活动的执行主体,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的相关政策精神,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政府采购活动中,重点是在制定采购需求时将既定的政府采购政策措施予以明确和具体化。我省将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有关支持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并及时研究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政策落地。
编辑 桂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