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车祸致残陷入困境 法官异地执行追回赔偿款雪中送炭
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张建国
2018-11-08 21:16

因车祸致残,却迟迟拿不到赔偿款,生活陷入困境,法官异地执行追回赔偿款。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指派执行法官奔赴河南,对申请执行人付某莲表示慰问,并向其当面交付执行款70余万元,解了正陷于困厄之中的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在2014年6月30日凌晨,在深圳坪地街道一路口,付某莲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与唐某明驾驶一辆重型厢式货车(为江西省丰城市某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相撞,导致两车损坏、付某莲严重受伤。交警部门的勘察认定结果表明,付、唐二人在此次事故中各有过错,应负同等责任。付某莲虽经龙岗中心医院全力救治保住了性命,但后被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丧失自理能力,全年卧床需人照料。

该案经龙岗法院审理后,二被告唐某明、江西某运输公司被判决除了前期已预付金额外,还须向付某莲赔偿7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主动履行,付某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人付某莲从医院出来后不久便回到河南山里老家,长年卧病在床,情况实在令人同情。此外,法官还得知其丈夫在照料她的过程中,也由于疲劳过度、神情恍惚发生了交通事故,因伤致残,需拄拐生活。付某莲家上有八十多岁的父母,下有两个未成年子女,生活十分困顿,而被执行人唐某明也不过是个普通的长途货车司机,经济条件无法完全承担本案的执行款。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江西某运输公司,督促其尽快履行本案义务,但该公司均不作答复,且采取多种手段规避执行措施。由于该公司为外省公司,龙岗法院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找均没有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本案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但是申请人付某莲一家的窘况实在堪忧,案件执行不仅不能停顿,而且拖延不得。执行法官遂带领助理多次奔赴江西丰城,找被告运输公司上门执行,苍天不负有心人,重重困难终被一一克服,本案70余万元执行款终于被全额执行到位。

考虑到申请人本人及其一家人的特殊情况,10月25日,龙岗法院指派执行法官带领助理、法警,专程前往申请人付某莲的家乡河南省禅城县张完乡邵洼庄行政村薛注村,对申请人表示慰问,并向其当面交付本案执行款近71万元。执行工作人员在申请人户籍地法院和基层组织的帮助下,翻山越岭来到付某莲家中,所见情景比此前预想的还要严重。申请执行人付某莲及其丈夫收到执行款后眼泪泉涌,止不住声地说:“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法院!”

编辑 郑蔚珩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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