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一名网逃人员作为原告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但在开庭安检时,其网逃人员的身份被法院识别。该院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保证庭审正常进行,保障原告充分行使诉权,积极配合辖区派出所将其抓获。
据悉,甘某刚因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被湖南湘阴县法院判处为拒不履行判决罪,已被公安机关列为网逃人员。而甘某刚诉被告黄某强、何某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恰好于10月30日上午10点左右第一次开庭,甘某刚在宝安法院当事人通道开庭安检和身份登记时,和其他当事人并无什么不同,工作人员也未发现其表情和神色有任何异样,但身份信息识别仪显示屏中却跳出了红色警示字样,显示其为网逃人员。驻点在安检通道的法警和特勤看到这种情况时,沉着冷静,反应迅速,及时报告院庭领导,第一时间启动《宝安法院安全应急预案》,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核实甘某刚的身份信息,在网逃人员身份确定无误后,通知辖区派出所民警到场实施控制和抓捕。
随后,宝安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中原告甘某刚未委托律师,若不能按时参加庭审,会造成其诉讼时间和成本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了解到甘某刚所涉罪名并非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后,与安保办负责人、派出所民警积极沟通协调,商量对策,最后共同决定该案件仍正常开庭审理,并安排法警和特勤人员在审判庭门口值守。
庭审过程中,甘某刚针对其主张的工程保证金进行了陈述和举证,充分行使了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在该院法警和安保人员的配合下,甘某刚被派出所民警带走。至此,一起突发事件得以妥善处置。
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10月以来,宝安法院协助公安机关共抓获5名网逃人员。该事件的妥善处置,实现了司法人性化的合理融合。
编辑 郑蔚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