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4位领导干部职务调整
读特记者 陈海峰
2018-10-30 18:39

10月30日上午召开惠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市中级法院《关于提请任命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报告》,任命陈斯同志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审议了《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鹰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决定接受胡鹰辞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胡鹰同志已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会议审议了惠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决定陈斯代理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议案》,决定陈斯代理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会议审议了《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小军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决定接受刘小军辞去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刘小军同志已任惠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陈裕瑾免职的议案》,决定免去陈裕瑾的惠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审议了《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裕瑾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决定接受陈裕瑾辞去惠州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陈裕瑾同志已交流担任惠阳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记者 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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