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药品会贻误病情,一经发现就该查封。近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公布2016年5-6月药品抽检信息,其中深圳18家药店共22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深圳市食药监局闻声而动,立即依法查封扣押全部不合格药品,查处涉案经营企业,并在全市清缴不合格药品。
查处不合格药品及经营企业的效率,以及举一反三在全市全面清缴被曝光“问题药”的做法,都值得肯定。但是,本应在本级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却由上级监管部门抽检曝光,查处成为“倒逼式监管”,这一点让人担忧。
从省食药监局公布的抽检信息中可以看到,22批次不合格药品的检验单位都是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该机构与深圳市食药监局同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下属单位。既然省食药监局委托这一检验机构能够发现“问题药”,那市食药监局通过这个机构也完全能够发现“问题药”。
当然,不合格药品并不是药店生产的,但消费者买到的药品理当是合格的,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严厉查处,落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对接机制,形成震慑效应,使药品经营企业将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拒之门外。
不妨设想一下,如果没有上级监管部门的抽检,市民还要吃多久的“问题药”?
编辑 白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