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因不正当竞争败诉被判赔35.2万元,新反法互联网专条首次适用外卖领域
红星新闻
2021-04-14 19:19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该案为首次适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认定的外卖领域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件。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将向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赔偿35.2万元。

此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前浙江金华美团要求部分商户与其达成排他性交易的做法作出判决。下发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拉扎斯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请予以全额支持。

(原标题《美团因不正当竞争败诉,新反法互联网专条首次适用外卖领域》)

编辑 吴徐美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李怡天 范锦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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