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儿时尚集团诉吕燕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胜出 法院判决吕燕及其公司判赔500万元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吴德群
2020-12-22 18:26

记者12月22日获悉,中国时尚圈高度关注的深圳影儿时尚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吕燕及上海是你商贸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历时一年半后有了一审判决结果。

12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吕燕、上海是你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微博上针对原告的商业诋毁行为,立即删除其官微去年所发的四条涉事微博,并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深圳影儿时尚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0万元。

这一案件,是国内近年来对“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社交媒体发言,法院罕见作出的高额判赔。

深圳中院判决还要求,被告吕燕、上海是你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在新浪微博账号“吕燕”和"Comme_Moi似我”以置顶30日形式公开发表声明、消除影响。

公开信息显示,吕燕在新浪微博注册的官微账号,分别于2019年3月27日 21:00、2019 年3月27日21:36、2019年4月26日19:10以及2019年4月27日08:23发布的四条微博信息。这些微博信息连续指称影儿时尚集团的多个品牌抄袭其衣款设计。

深圳中院判决书上显示:因其名模身份,以及在吕燕的推动下,多名演艺界和时尚界名人拥有巨量粉丝的微博也对吕燕的前述微博进行转发。截至2019年5月4日,吕燕在新浪微博拥有5627277粉丝量,其发布诋毁原告及原告商品商誉的微博信息同时被大量转发,传播范围十分广泛,且在其微博消息评论中有大量被误导网友对原告进行抨击,同时该事件被各大时尚媒体报道,给原告及原告商品的商誉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

对此行为,影儿时尚集团迅速反应,认为吕燕的这一行为属于“碰瓷”,背后有商业目的,因此于2019年5月5日正式向深圳中院起诉吕燕及其关联公司,希望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也可以警醒试图通过“碰瓷”等手段来做话题营销的商家。

对此次判决结果,影儿时尚集团内部人士表示:法院的判决,不仅是还了影儿一个迟来的公道,对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服装业而言,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让知识产权保护回归正途,而非某些人拿来做话题营销和不正当竞争的工具。

编辑 张克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吴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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