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粤仁宣
2021-04-12 22:33

记者4月12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广东省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旨在建立完善广东省翻译专业人员职称评价体系,加快翻译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本次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考试基础上,增设了葡萄牙语、泰语、越南语3个语种的职称评审,而且初、中、高级职称全部采取评审的评价方式。《方案》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方案》进一步畅通评价渠道,健全申报兜底机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各类型翻译专业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对在外事、经济和法治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推动翻译行业发展取得重要成果的翻译专业技术人才,《方案》建立了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适当放宽其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此外,《方案》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价,由省翻译协会统一组织全省翻译专业人员职称的评审和认定工作,条件成熟时逐步向地市和企事业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方案》突出评价翻译专业人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业绩贡献。注重考察翻译专业人员的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尤其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把荣誉性称号作为职称评价的限制性条件,注重考察翻译专业人员的实际贡献。此外,《方案》进一步突出知识能力评价,结合翻译行业特点,初、中级职称不设定学历、资历条件。

(原标题《广东出台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编辑 张克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曹亮 李怡天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粤仁宣)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