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接连发生出租车司机劝导乘客系安全带遭拒进而被殴打的事件,“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只罚驾驶员”这一处罚规定再次引发市民的质疑。对此,深圳交警回应表示,已经尽到提醒义务的司机不会处罚。
7月9日,西湖出租车公司出租车驾驶员周师傅因提醒副驾驶乘客系安全带而被乘客殴打,周师傅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7月13日19时许,罗湖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将该案件中殴打周师傅的嫌疑人赵某阳(男,34岁)抓获,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目前,警方正对该案中另一与赵某涉嫌结伙殴打司机周某文的违法嫌疑人展开调查。
此起案件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我市“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只罚驾驶员”的这一处罚规定也成为网络热点话题。
记者了解到,为了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圳交警从2016年开始加大力度对不系安全带违法进行整治,特别对车内乘客(副驾驶、后排乘客)系安全带进行严管。经过近两年的整治,因不系安全带导致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上车就系好安全带已成为深圳交通文明的一张名片。从2016年至今,涉及出租车被查处的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仅占违法总数的2.63%。
在交警的日常行动中,一般情况下,车内乘客没有系安全带的会对司机进行处罚。市交警局法制科民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车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安全带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保持齐备有效,不得拆除。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也就是说车内乘客是否系安全带,法律责任在于司机。”民警表示。
该案件中,驾驶员周师傅开车前对乘客系安全带进行了多次提醒,并严格按照了法律规定的做法。交警在日常的现场执法中,也注重执法的合理性,就像周师傅遇到的情况,交警现场经核查不会对司机进行处罚。深圳交警也提醒广大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驾驶人,在遇到乘客不系安全带提醒无效的情况下,做好证据的取证和现场自我保护,向深圳交警提供证据,对已经尽到提醒义务的驾驶人不会处罚,对存在不听劝告、有不当行为的乘客,警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另据透露,深圳交警也对乘客不听劝阻不系安全带的情况进行研究,并计划向市人大报告,对乘客有类似的行为,通过完善细化特区法规进行约束。
7月13日下午,深圳交警专门组织民警前往西湖公司对周师傅进行慰问,在公司与运营中心总经理江先生、车队长贺先生进行了会面,对周师傅不惧危险、坚守法律的行为表示敬佩和鼓励,由于周师傅当时还在配合派出所进行调查,交警现场转送了交通安全小礼品。
编辑 黄子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