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2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18〕10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工作,深圳市安委办迅速行动,7月13日,召开了会议专题部署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市安委会副主任、安委办主任姚亮,安委办副主任丁海成、董吉孝出席了会议,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及各区(新区)安监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丁海成同志指出,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为了保证特种作业的安全,国家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但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让没有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不具备上岗条件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大大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给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重大隐患和严重威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行动的要求上。
他要求:各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加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突出治理重点,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加强组织保障,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一、明确工作目标
此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对不法分子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治理,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二是对假冒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进行治理,净化特种作业查询网络环境。
三是对用人单位不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进行治理,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是对特种作业人员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进行治理,依法打击使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五是对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默许或协助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参加复审换证进行治理,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考核发放环境。
三、有序开展
专项行动从7月15日开始到年底结束,分动员部署(7月15日到7月底)、自查自纠(8月)、集中整治(9-11月)、总结巩固(12月)四个阶段进行。
具体工作措施包括: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共治格局。各区(新区)及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通过两微一网、广播电视、公交站平面广告、移动电视频道、楼宇电梯广告等资源平台,广泛宣传特种作业假冒、无证操作的危害,推出“安全事故警示”系列推文,以血的教训提升警示效果,形成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行动高压态势。
(二)组织开展专项自查自纠。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检查本单位内特种作业岗位设置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
二是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善并保持本机构相应条件,规范培训管理,及时消除默许或协助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参加复审换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证机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善和优化考核发证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公共服务水平。
(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监管和部门监管“条块结合”原则,在全市范围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开展专项检查,严肃处理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行为。
四、加强组织保障
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治理行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加强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市安委办将成立由市公安局、安监局、经信委、市场监管委、网信办组成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整治措施,强化沟通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安委会要加强与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畅通举报渠道。要设立举报热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跟进处理。
(四)严格督导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安委会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市安委办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导检查。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深圳市安委办已研究制定了《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并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待完善后正式印发实施。
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坚决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
编辑 耿超逸